罵者話音未了,突有隸役數人沖入,捉四人面見魏忠賢,魏下令將罵人者當場剝皮,另三人賞錢放回。
生還者嚇得魂飛魄散,險成瘋疾。魏忠賢肆虐專政七年,使明末各種社會矛盾更加激化,加速了明王朝的崩潰。
思宗即位后,雖然逮捕了魏忠賢,罷逐了閹黨,但積重難返,他仍然任宦官、倚廠衛,還振振有詞地埋怨大臣:“茍群臣殫心為國,朕何事乎內臣”,就這樣直到明朝滅亡。
東廠的首領稱為東廠掌印太監也稱廠公或督主,是宦官中僅次于司禮監掌印太監的第二號人物。
通常由司禮監中排名第二或者第三的秉筆太監擔任,其官銜全稱為“欽差總督東廠官校辦事太監”,簡稱“提督東廠”。
東廠的屬官有掌刑千戶、理刑百戶各一員,由錦衣衛千戶、百戶來擔任,稱貼刑官。
除此以外,設掌班、領班、司房四十多人,由錦衣衛撥給,分為子丑寅卯十二顆,顆管事戴圓帽,著皂靴,穿褐衫。
其余的人靴帽相同,但穿直身。
具體負責偵緝工作的是役長和番役,役長相當于小隊長,又叫“檔頭”,共有一百多人,也分子丑寅卯十二顆,一律戴尖帽,著白皮靴,穿褐色衣服,系小絳。
役長各統帥番役數名,番役又叫“番子”,又叫“干事”,這些人也是由錦衣衛中挑選的精干分子組成。
東廠不僅在機構及人員配置上更加精干合理,而且在偵緝行動上制訂了相當嚴密的制度。
如每月初一東廠都要集中布置當月的偵緝工作,廠役在東廠內抽簽決定所負責的地盤。在文獻記載中可以發現,東廠廠役的工作種類都有特殊的名稱。例如監視朝中各部官員會審大獄及錦衣衛拷訊罪犯者名為“聽記”,在各處地方官府訪緝者名為“坐記”,還有某位官員有何舉措,或某城門捕得要犯,胥吏記錄上報東廠者名為“打事件”。
東廠第一任廠主已不可考,《明史·成祖三》記載“是年,始設東廠,命中官剌事。”
明代大太監王振、劉瑾、馮保、魏忠賢都曾統領東廠。
到了明末,東廠也有了自己的監獄。
東廠的職能是“訪謀逆妖言大奸惡等,與錦衣衛均權勢”。
一人掌理,委以緝訪刺探的大權。
起初東廠只負責偵緝、抓人,并沒有審訊犯人的權利,抓住的嫌疑犯要交給錦衣衛北鎮撫司審理。
但到了明末,東廠也有了自己的監獄。
東廠的偵緝范圍非常廣,朝廷會審大案、錦衣衛北鎮撫司拷問重犯,東廠都要派人聽審。
朝廷的各個衙門都有東廠人員坐班,監視官員們的一舉一動。
東廠監視政府官員、社會名流、學者等各種政治力量,并有權將監視結果直接向皇帝匯報。
依據監視得到的情報,對于那些地位較低的政治反對派,不經司法審判,東廠可以直接逮捕、審訊。
而對于擔任政府高級官員或者有皇室貴族身份的反對派,東廠在得到皇帝的授權后也能夠對其執行逮捕、審訊。
《明史·刑法志》:“刑法有創自有明,不衷古制者,廷杖、東西廠、錦衣衛、鎮撫司獄是已。是數者,殺人至慘,而不麗于法。踵而行之,至未造而極。舉朝野命,一聽之武夫、宦豎之手,良可嘆也。”又“東廠之設,始于成祖。錦衣衛之獄,太祖嘗用之,后已禁止,其復用亦自永樂時。廠與衛相倚,故言者并稱廠衛。”
明代東廠大堂入內即可見大幅岳飛畫像,提醒東廠緹騎辦案毋枉毋縱,堂前還有一座“百世流芳”的牌坊。
可惜東廠在實際辦案中完全背離了這個初衷。
東廠番子每天在京城大街小巷里面活動,并非完全為朝廷辦事,更多的是為自己謀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