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美軍還是英軍,他們的革新只不過是一個大題目下做的不同文章,這大題目就是歐洲標準的戰爭模式。華盛頓同英軍的作戰,是仿造他目睹過的英軍與法軍的作戰而來的。
即以美國民兵為輔,以歐洲式的常備軍為主。
華盛頓一直苦惱于他的軍隊不能同英**隊進行對等的作戰。
散兵本身早在冷兵器時代就已經出現,傳統的古希臘和古羅馬散兵,無論是使用投石繩還是標槍或者弓箭,他們在作戰中總是各自為戰而不是排成密集隊形。
到了16世紀,大部分依托長矛方陣的火繩槍手還依然使用傳統的散兵戰術。
隨著方陣的縱深越來越淺,火槍手不需要脫離方陣就能充分發揮火力,他們和長矛兵結合的更緊密了,也幾乎放棄了散兵戰術。
之后刺刀的發展火繩槍手和長矛兵合二為一更使戰術隊形變成又了單一的緊密隊形。
但是如果采用傳統散兵戰術,士兵就能充分的利用戰場上的掩護物來規避齊射火力打擊,同時還能有效的偵查和襲擊對方交通線和后勤基地。
早期的火繩槍手更多是作為散兵作戰。
奧地利軍隊是最早意識到散兵價值的軍隊之一,在奧地利王位繼承戰爭中,瑪麗特·特蕾莎將長期守衛土耳其邊界防御的當地民兵突擊隊并入野戰軍。
事實證明這些狂野的“克羅地亞人”使敵人窮于應付,打亂了敵人的部署。
他們的優秀戰績使得腓特烈大帝不得不進行騎兵上的強化以應對,在七年戰爭中為了對付奧地利的散兵部隊也臨時組建了“自由營”。
盡管腓特列大帝對這些紀律散漫的散兵部隊深惡痛絕,并在此之后進行了三次的散兵強化改革,至此散兵部隊在普魯士軍中正式成為正規部隊并預熱戰場。
英國在美洲意識到這種部隊的重要性,出現了“羅杰斯別動隊”這樣學習印第安人打法的嘗試,之后更是出現了由來復槍手組成別動隊。
在1770年后,在每個前線營中,常備編配一個輕步兵連和一個手榴彈連,這兩種連隊迅速成為中間力量,并在美國獨立戰爭中作為“側翼連隊”而經常用于執行特殊的作戰任務。
其他的軍隊也很快開始組建起承擔類似任務的部隊,到18世紀80年代,各國都有了采用類似戰術的“輕步兵”部隊。
在18世紀初,法國的軍事思想受薩瓦埃里·福拉德和莫里斯·戴德克斯的熏陶,不怎么相信火力和威力和線式編隊的優點,更迷戀于冷兵器沖擊。
向古羅馬軍團那樣把陸軍大部隊沿著前線間隔一定距離縱陣排列。
這種觀點被法國人接受,并在50年代正式進入訓練課程。
但是早期的縱隊戰術卻并不怎么成功,因為創造者輕視火力環境,陣列部署的也很糟糕。
縱隊在沖擊時往往行動遲緩或造成混亂,失去了其應有的突擊效果,并且妨礙了大部分戰士使用槍支施展火力。
大部分法國人在七年戰爭同普魯士作戰之后就對這種戰術失去了信心。
法國的混合編隊,散兵,橫隊和縱隊有機結合各自發揮特長達到互補的效果。
大革命之前,步兵應當采取何種戰術和部署方式,在法**事家之間引起了廣泛的爭論。
吉貝爾伯爵改進了縱隊的機動方法和部署模式,并且強調要使部隊能在敵人面前自由變動,從而取得比舊式軍隊更大的靈活性。
他認為盡管橫隊在火力控制和防御方面是很好的部署,但是進攻的時候縱隊更有效。
而且在戰場上,以營為單位縱隊更容易展開,調動也更迅速。
他指出,決定勝負的進攻是集中壓倒性優勢火力打擊敵人橫隊,繼而發起沖鋒一舉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