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流云一皺眉,轉身又回了房間里,從袁牧案頭的其他卷宗里翻了翻,又隨便找了兩份其他案件的檢驗格目出來,這都是最近這兩年的,縣衙里的仵作也早就已經換了人,可是不論是驗尸格目,還是驗傷格目,上面都保持著和十八年前一樣的凌亂,記錄得東一筆西一劃,若不仔細捋一捋,一眼看上去只覺得亂,還真說不出落下了什么。
敢情這十幾年里,玉邕縣的仵作不管是作何檢驗,都是保持著這樣一種高度統一、規規矩矩的“混亂”風格?
那這可就不是水平的問題了,這分明就是有意而為之啊!
檢驗格目,不論因何受傷,死因是什么,都要求從頭到腳依次唱報記錄,就是為了條理清晰,一眼看過去,哪里有問題,哪里不對勁,就都一目了然了。
可是寫得這么凌亂,想要確認里面有沒有什么疏漏就需要耗費很多的精力,如果州府那邊的上官并不是一個嚴格細致的人,很有可能會因為看得頭痛,就干脆這么被糊弄過去了。
這樣一來,對于玉邕縣仵作來說,他們唯一的錯處就是格目不夠規范清晰,至于是否存心想要在凌亂的記錄當中隱去某些信息,也沒有辦法認定了。
慕流云再看看白棟那一份驗尸格目,臉色不知不覺間就陰沉下來。
“怎么了?跟你預期的不太一樣?”江謹并不是提刑司的人,雖然說那主簿也當他是提刑司同來的官員,但他自己心里清楚,所以這會兒也很自覺的不靠到近前去亂看,只和袁乙一同在在一旁等著,這會兒看慕流云面色難看,這才忍不住過去問了一句。
“確實不太一樣,但是我基本上可以肯定,當年白棟的死絕對是有貓膩兒的。”慕流云把手里的東西放在案上,嘆了一口氣,“當年的那個仵作所記錄的所有驗看過的部位和傷痕,都是可以用來佐證落水溺亡的,但用以區分死后落水和生前落水的關鍵卻一個都沒有提到。
主簿說那個老仵作已經病故了,若是活到今年,正好七十歲,那十八年前他便是剛過知天命的年紀,作為仵作來說,經驗可以說是非常豐富。
再結合這格目上面挑挑選選的記錄,基本上可以說那個老仵作不但驗尸有經驗,收人錢財與人消災這方面,也是經驗頗多!
只可惜這個老仵作也算是百密一疏,為了幫人印證白棟死前曾經被山賊所傷,所以將白棟尸體上的傷痕做了一番詳細記錄,尤其他身上的刀傷,恰恰就漏了馬腳。
喏,你看此處,他寫著‘雙手無傷,雙臂三處刀傷,深可見骨,無血跡’。
人在遇到行兇者揮刀過來的時候,自然會伸手抵擋,或者奪刀,其間必然會在手上留下傷痕,為何白棟偏偏雙手完好無損,只有雙臂受傷?那萬茂槐當初可是說白棟不舍得錢財貨物,與打劫的山賊拼命搏斗來著呢!拼命搏斗卻雙手無傷,這矛盾豈不是滑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