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南城聽到這話很肯定的回答道:“鑒于患者死亡原因是疾病發展的結果,并非醫療上存在不足所致,故該例構不成醫療事故,這是我們最后給出的判斷。”
張偉聽到鑒證人員的話立刻說道:“好,我想這件事情的事實已經很明顯了,鑒定結果已經給出了很肯定的答案。
而且根據病歷上面的顯示,患者自幼患哮喘性支氣管炎,反復發作,經治療之后好轉。
此次因哮喘加重,低燒一周入院后曾幾次發生了喘息,經治療后才得以緩解。
結果后來再次發作,最后經治療無效死亡。死后經尸檢證實主要病理改變系喘息性支氣管炎、阻塞性及間質性肺氣腫、肺原性心臟病、縱膈氣腫。
直接死亡原因是哮喘持續狀態,導致縱膈氣肺,并非是醫生的藥物導致。
至于對方所說的腎上腺素使用過多,更是無稽之談,患者為哮喘持續狀態,不管再怎么看使用腎上腺素是可以的。
此藥物可以解除支氣管痙攣而達治療目的,因其有興奮心臟的作用,當用量過大可引起血壓驟升,心律失常,嚴重者可以發展為室顫。
這次醫療當中在該藥物使用上中劑量偏大,但死者血壓既無急劇升高又無室顫的臨床表現,故該藥不是導致患者死亡的直接原因。
不管是醫院的分析意見也好,還是最后醫療事故的鑒定結果,都說明了這個事實。
現在我想事實已經很清楚了,因為不管從哪個方面來說都不應該對此事件負有責任,請法官給出公正明確的判斷。”
白肅聽到這話立刻反駁道:“等一下,現在事實未必是清楚,我們在再次開庭之前就已經修改了我方的一些意見。
我方現在認為是因為對方醫生的救治不力,消極怠工,導致病情發展沒有得到遏制,最終導致了病人死亡。”
張偉看著對面的白肅笑著說了一句:“辯方律師,你的行為讓我不得不懷疑你是在胡攪蠻纏,敲詐勒索。
你這個說法太廣闊了,那豈不是醫院要為所有沒有辦法治療的病人死亡負責?”
白肅轉頭對法官說的:“我說的話句句都是有證據的,也會為此負責。
首先,今天醫療事故鑒定報告書上面的分析意見就有:有關醫生為患者搶救治療時所采取的措施不夠全面,治療經驗不足,服務態度不夠好,未能認真聽取家屬的意見并做好解釋工作,衛生院管理制度上不夠健全,病歷記錄不完善,這些都待有改進。
這些都充分證明了醫院在某些方面存在著各種各樣的不足,而且就是因為這種不足,到時本來應該可以活下來的病人死亡了。
而且我有其他證據證明那位主治的孫醫生在當天有問題,我現在想請出一名證人出庭作證。
她可以證明孫立恩這個一天搶救病人的時候可能沒有盡全力。”
法官點了點頭:“同意。”
一個大概40多歲的婦女站在法庭中間說道:“我是仁德醫院的保健員,我叫王紅梅。”
白肅拿了自己文件夾,走到證人王紅梅旁邊,邊翻看文件,邊問道:“王女士,我想問你,孫立恩醫生在病人出事的那一天,是處在什么樣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