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官吏不卑不亢的說道:“回亞歷山大陛下的話,官府衙門只批準了這叫馮虎的人進入羅馬國境。可他隨身卻帶了這幾十號人。他又聲稱這些人中只有一個人是保鏢,是我們色雷斯行省自由民,其余人都是他的奴隸。而我們的最高保民官數月之前就發布了新的政令,外國入境者可隨身攜帶,自己使用的奴仆數量是十人,超出的得像商品奴隸那樣報關交稅。可此人根本沒有報關…”
亞歷山大嘆口氣道:“今昔不比往年,我們王都與地方之間政令不甚暢通。最高保民官雖然半年前發布了最新政令,但不一定被地方官吏頒布出去,特別是讓外國人知曉。正所謂法不溯及以往。你們不能用現在的法律政令來判決已經發生過的事。”
那羅馬官吏帶著一絲看不除含義的笑容說道:“陛下,法不溯及以往可不是這個意思。保民官發布政令的時間剛好在他們經過我國第一個關卡之前的三天。法令的生效時間就是法令中所說的頒布之日起。至于法令管轄的對象什么時候實際收到都無關緊要。”
亞歷山大臉一紅,他的精力都用在軍事兵法的學習上,而在羅馬律法方面卻是知之甚少。面前這個官吏品級雖小,但顯然專研律法之人,在他面前關于律法之事說多了只能白白丟臉。
亞歷山大語氣也變的急促起來,顯然也已開始動怒,喝道:“可這人是我親自同意批準進入羅馬帝國的客人,難道他多帶一些奴隸入境都不行嗎?我堂堂羅馬皇帝連這點面子都沒有嗎?”
那羅馬官吏卻不為所動,不溫不火的說道:“陛下,卑職是按帝國律法行事。規矩就是規矩。卑職會尊重法律賦予給陛下的權力,但不會讓法律屈從于陛下的面子。”
這話噎的亞歷山大瞠目結舌半天。馮宇心生一計,說道:“陛下勿須為難。我們可以按羅馬的律法行事。”
亞歷山大以為馮宇真會將自己人當奴隸交給羅馬官府,急道:“那怎么行…”
馮宇卻對那羅馬官吏問道:“請問陛下是否有權批準任何一個外國人入境羅馬?”
羅馬官吏冷笑著回答:“當然。陛下是第一公民,羅馬人民的守護者。自然有這樣的權力。可是他只能批準外國自由民進入羅馬,而奴隸是商品。陛下無權為任何商品免稅,免稅免檢的許可必須經過元老院的議事程序。”
馮宇又呵呵一笑道:“那在貴國法律里,奴隸主是否有權解放他們的奴隸,將他們變為自由人。”
官吏立刻明白了馮宇的用意,脹紅臉說道:“這個…自然是有這個權力。”
馮宇哈哈大笑著對亞歷山大道:“這就好辦了。我現在就將這些奴隸都解放為自由人,然后由陛下特許他們進入羅馬國境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