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風是一只活了一百二十多年的小貓妖。
妖十年一歲,所以他也就相當于一個十二三歲的人類小孩,這么看來自然算是小妖。暴風這個名字是他們‘戰神軍團’的團長給起的,至于來由,大概是因為他跑起來像風一樣快。
但團長希望他更勇敢一些,不要總是遇見危險只會溜,所以給他取名叫暴風。希望他能發揮自己速度的優勢讓敵人偶爾也看見他兇狠的一面。
不過天性膽怯的暴風始終沒有辦法真的像真的‘暴風’一樣威猛,所以進入戰神軍團五年來,仍然還只是個小哨兵。
莫桑山一帶有很多妖族,其間關系紛亂復雜,不同妖族之間的領地紛爭常年發生。
比如懶惰豬妖們無論如何都看不上日作夜息的牛妖,好戰的熊妖也十分鄙視只會投機取巧的鼠妖,在深山中獨來獨往的虎王妖則認為成群結隊的疾風狼妖很沒用,不過像暴風這種貓妖卻跟大多數妖都合得來……
雖然莫桑山諸多妖族零星分布,各自擁有屬地,但這里的主人千百年來始終是強大無比的天狐族。天狐族女性居多,但她們卻是唯一一個可以跟陰險狡詐的人類對抗的種族。
今天白天的時候,暴風跟往常一樣在莫桑山的外圍巡邏。但天知道忽然出現的龐大人類隊伍把我們的小暴風嚇成什么樣了。他強忍住尿褲子的沖動(妖族有一定靈智,是知道遮羞的。雖然暴風沒修成人形,但也是直立行走,所以當然會穿褲子)躲在巖石后面心驚膽戰地觀察著這支隊伍。粗略一看起碼得有三千人,但最可怕的還不是人數,而是他們身上那些暴風見都沒見過,閃爍著不同光澤的法寶。他抬頭一看天上居然還有一幫腳踩著劍在飛的。
最最最讓暴風恐懼的還不是他們。
在這龐大的人群中,赫然有一支分外顯眼的騎兵隊摻雜其中,這支隊伍可不得了,他們無論是一身裝備還是所乘騎的馬匹馬車,都明顯比其他人高不止一個檔次(無知的暴風歷來都按照裝備外表的華麗程度來區分強弱),還有舞姬歌姬沿路拋撒著五顏六色的花瓣,好像生怕別人不知道他們闖進來了似得,何等囂張?得擁有什么樣的實力才干的出這種事來?
再定睛一看,乖乖,太妙了!他們居然有專門的旗幟,暴風讀過一些人類書籍,認得出那上面印的四個字叫做“開天奇跡”,心想這個名字的霸氣程度,恐怕也僅次于咱們‘戰神軍團’了。
暴風已經下意識地斷定這幫人一定是這支龐大的出征隊伍中實力最強大的分隊。
為了摸清他們的路線,暴風一路尾隨,生怕他們不知什么時候就展開廝殺。好在夜幕降臨后,他們似乎是被深淵擋住了去路,且并未發現山下的秘密通道,暫時還沒有辦法前進。不然再過數十幾里路,可就是妖族們的中心據點城市‘格魯格塞’了。
他第一個想法就是要盡快回去把這些情況原原本本的向團長稟報,囂張,人類太囂張了!
半個時辰后,群山里的一塊營地中,‘戰神軍團’的團長雷霆聽完暴風的敘述,立馬大發雷霆!
“你是說居然有幾千個人類同時進犯莫桑山?好啊,這些愚蠢、傲慢、狡猾的人類,竟敢冒犯戰神的榮光,我的主啊,我以手中的戰斧起誓,勢必將他們從這片神圣的土地趕回去!這些羸弱丑陋的人類,已經不止一次觸犯我的底線,暴風,叫上兄弟們,隨我上路!”
雷霆團長聲音真的宛如雷霆,也不知他們的名字是不是都取得這么隨便。這位雷霆是個身高足有四米的河馬妖,震耳欲聾的嗓音能令周圍的石山都在顫抖,可見不簡單。但從他的話語中,如果他沒有刻意貶低,那就是對人類多少有些許誤解了。
暴風身高不過一米二,在雷霆面前就像只小貓,噢?好吧他本來也是只小貓,此時小貓顫抖著道:“團……團長,我們軍團,哪怕算上專門做飯的豬妖大爺,也就五十六個妖,怎……怎么跟人家幾千號人打啊?”
雷霆:“我什么時候說過要跟他們打了?”
暴風:“那我們上路去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