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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聽要打人,被打得只剩下半條命的桑忠昌,一咬牙一使勁,匯聚起自己身上的全部力氣,扯著嗓子喊道:“別打了!別打了!我招!我全招!”
聽到這里蕭文明終于松了口氣——苦主有訴狀、人犯有口供——那這件案子就算是辦結下來了!
而高坐堂上的桑淳元,卻是止不住的叫苦:自己這個肥豬兒怎么一點疼都忍受不住?只要扛過這二十殺威棒,咬住牙就是不招,那至少也能將這案子拖個一天半天的。
要知道桑淳元才是這座大堂的主人、才是江南道的主管、才是案件的主審,打過了這二十下例行公事一般的殺威棒之后,只要桑淳元本人不下令,就沒人能在他身上動刑!
然而桑忠昌終于沒挺住,他還是招了——沒有骨氣的招了……
按理說,人犯招供,審案的官員是要同他一字一句地核對案情的,然而桑忠昌現在連說話都困難了,再加上蕭文明也為了避免,被從雞蛋里頭掏出骨頭來。
于是他便反其道而行之,先讓溫伯明以桑忠昌的口吻寫下了一份口供,再將這份口供噴到桑忠昌的面前,一字一句地讀給他聽。
溫伯明的文筆可謂是出神入化。
他這一份訴狀,雖然某種程度上算是憑空捏造的,但也捏造得有理有據、極其逼真,不但把事情的時間、地點、人物的思想狀況描述得清清楚楚,更是一字一句都按照桑忠昌的口吻來寫。
因此當桑忠昌聽到這份供詞的時候,腦袋暈暈乎乎的他,似乎覺得這個訴狀就是他親口招認的,甚至還口口聲聲說到:“沒錯,都是我親口說的,都是我做的……”
可桑忠昌實在是:爹啊!我實在是吃打不住了!這位蕭大人給我的口供,寫的差不多,沒啥可改的地方,我就招了吧!
唯恐桑淳元又出什么新花招來,蕭文明趕忙接過話:“好!招了!招了就好了!少吃點苦頭,你也輕松,我也輕松。”
說著蕭文明就在地面上找了塊干凈點的方磚,將口供的紙鋪在地上,又讓溫伯明取來朱砂,便讓桑忠昌在供述上簽字畫押。
桑淳元豎著耳朵聽清楚了蕭文明和桑忠昌的對話,心中大叫不妙,趕緊提醒道:“你可要想清楚了,哪些事情是你做的,哪些事不是你做的,你都說說清楚,可別到時候反悔!這世上可沒有后悔藥可以吃!”
聽了他爹的話,這時蠢笨如桑忠昌也終于明白了:只要自己完成了簽字畫押的流程,那就相當于承認了自己所犯下的罪行。
這份訴狀,桑忠昌是不想簽的。
于是他便努力抬起頭,像只肥胖的烏龜一樣,伸長了脖子,看著堂上坐著的父親——桑淳元。
桑淳元當然也是不想讓自己的兒子簽的,然而他作為此案的主審官,從立場上來講,他是希望越快結案越好、人犯越早招認越好。
要是他明確反對,反對桑忠昌簽字畫押,就會致自己于一種自相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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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