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的信用卡業務興起于六十年代末期,新世紀百貨等一些大型商業企業為了促進銷售,開始發行內部使用的信用卡,使得流通系發行信用卡優先于銀行系,而這種現象與美國信用卡早期發展軌跡完全重合,美國的信用卡產業也是由眾多商家發行內部信用卡開始。
在1978年,南韓外換銀行率先涉足信用卡業務,首次與visa卡組織合作發行了南韓第一張visa信用卡,成為南韓首家發行標準信用卡的銀行。
此后幾年間,隨著南韓信用卡業務逐漸得到重視,各大銀行及一些壟斷集團企業也設立信用卡部門開展信用卡業務。
1982年,由五家銀行聯合組建了bc卡公司,成了南韓最大的信用卡發行公司。
1979年,青瓦臺宣布對外資金融機構開放南韓金融市場,引發了外資銀行進入南韓信用卡行業的大潮,運通和大來卡于1980年和1984年相繼進入南韓市場,南韓信用卡市場面臨全面開放的局面隱隱到來。
由于當時南韓個人信用制度不完善,信用卡業務的體系也尚未建立起來,早期發行信用卡的商業企業,遭遇到大量的個人用戶無法還款的逾期,導致一些商業企業紛紛破產倒閉。
如果相關機構不對其進行規范與管理,對于剛剛出現的信用卡產業就會面臨著巨大打擊。
1987年,南韓央行制定了信用卡業法,要求只有獲得審批的經營者才能從事信用卡業務,同時允許建立專業性的信用卡公司。
主要的發卡銀行都將信用卡事業部分離后設立了獨立的信用卡公司,一些大企業也紛紛成立信用卡公司,信用卡業務在南韓蓄勢待發。
南韓信用卡產業得以騰飛的原因,是1988年在南韓首都漢城舉辦的第24屆夏季奧運會中,借助于奧組委1985年首次實施的奧林匹克全球合作伙伴計劃計劃成員之一的visa國際信用卡組織在奧運會期間的大力營銷。
雖然在漢城奧運會前,南韓信用卡產業已經初露端倪,但是南韓國民對于信用卡的使用似乎并不熱衷。
正是visa卡組織參與首屆奧運會的“計劃”,不僅一舉奠定了visa卡組織在信用卡領域中的行業領先地位,還把南韓國民從傳統的消費方式中喚醒,成為推動南韓信用卡產業飛速發展的重要力量。
1988年的漢城奧運會不僅促進了南韓信用卡產業的蓬勃發展,同時為了利用信用卡這一特殊的金融工具以推動國民經濟增長,青瓦臺也在去年開始出臺一系列促進與規范信用卡產業發展的政策和措施。
去年修訂信用卡業法,將允許金融企業以子公司的形式設立專營分期付款機構,以法律方式予以規范;并有消息透露出即將制定“信用信息的使用和保護”相關的條文;
推行金融實名制,提高南韓金融交易的透明度,同時規定客戶金融與信用信息由專門機構負責收集與管理,金融機構依據法規進行查詢,構建了信用信息的公共基礎設施的屬性。
南韓之所以大力推行信用卡,無非就是刺激國民消費,并通過信用卡體系建立并維持一個運作良好的信用體系。
不過實際的情況和青瓦臺預想的背道而馳,南韓國民并沒有全部拿著信用卡進行提前消費,反而不少人通過信用卡“取現”這種間接籌措資金的手段用以籌措資金,而且還利用信用卡的循環信貸功能進行“以貸養貸”。
當前,南韓的經濟發展的不錯,國民的收入渠道也有保障,大部分借還有道的國民,以及不斷增加的信用卡發行公司,掩蓋了少部分人已經把信用卡給用濫的事實。
信用卡已然成了一個南韓金融的定時炸彈,而且這個炸彈的威力隨著時日推移,還在不斷變大,這個是潛藏在暗處的危機,在明處,由于信用卡無所不在,商家們還面臨著一個難題如何吸引顧客的眼球。
只要消費者使用信用卡來付賬,加油站、書店、航空公司、購物廣場、電信公司、面包店、游樂園以及旺德福門店都會打折,甚至連醫院也不例外。
國民熱衷信用卡消費,各信用卡公司更是利用送積分等各種優惠活動吸引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