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時間拉到十年前,南韓只有寥寥幾家財團能說清楚主營業務是什么,以大宇為例,1967年,剛成立的大宇只是一間紡織品貿易公司,一直到1972年,南韓開始實行第三個五年計劃,大力扶植重化工產業,大宇才算是借著東風開始擴張。
它的擴張并不是出于大宇企業自身發展需求的擴張,而是按旨意行事,青瓦臺大手一揮,指著經營不善的雙美實業、三州大廈、新成通商、東陽證券等企業,親切地對金宇中說道“小金,由你來兜底。”
金宇中當時是不樂意的,一是看不上其中幾家企業,二是兜里沒這么多錢,但是青瓦臺覺得他看得上,那就必須看得上,金宇中胳膊擰不過大腿,一尋思,看得上就看得上吧,但是錢呢
南韓扶持財團發展的策略并不是一拍腦門想出來的,在受到日本殖民的那幾十年時間里,有不少政府高層受到過日本文化的熏陶,也對日本的經濟體制比較了解。
當往前走之時,面對兩條岔路,第一條是有前人走過,陷阱已經被標注,第二條是完全沒有經驗可借鑒的陌生之路,毫無疑問,南韓選擇了第一條,摸日本過河。
扶持,自然不能盲目,既要扶在點上,又要時刻掌控在手中,基于此目的,青瓦臺設計了一種以信貸為基礎的產業金融系統來建立財團,在一個資本缺乏的國家,財團不得不依靠向青瓦臺控制和擁有的銀行貸款。
由于企業負債率很高,甚至超過拉美和東南亞企業,為避免破產,財團不得不與青瓦臺保持良好的關系。青瓦臺控制了以信貸為基礎的產業融資系統,這樣,就可以影響經濟的投資模式,引導部門的動向。
南韓企業負債率很高的性質,在南韓歷史上一貫如此,這意味著部門之間貼現率或優惠貸款利率的微小變化,都會對資源配置產生巨大影響。因為在債務股本比例很高的情況下,這些工具對企業現金流影響很大。所以,財團與青瓦臺的宏觀經濟政策目標保持高度一致。
事實上,南韓所有的財團都有股份掌握在南韓的銀行手里,而這些銀行受青瓦臺控制。
而從1962年至1972年之間,南韓在發展經濟的過程中,形成了涓滴效應,不給貧困階層、弱勢群體或貧困地區特殊的優待,而是集中力量發展財團,進而帶動一大片富裕群體通過消費、就業等方面惠及貧困階層或地區,帶動其發展和富裕。
被扶持的財團旗下都有數量龐大的職工,在一個社會保障體系完全缺失的年代,財團的福利水平直接影響到全韓人民的生活水平,由于南韓的耕地貧瘠,無法安置太多農民,也沒有可以容納太多工人的國企,因此很難抵御失業的沖擊。
即使財團不斷作死,也很難斷了它們的信貸,讓它們破產,財團永遠處于被青瓦臺監管的狀態,一定意義上成了“永不破產”。
一方面,青瓦臺不得不不斷挽救處于困境的財團,以防銀行體系癱瘓和大規模的失業,1972年的債務危機中,青瓦臺允許財團延期償還債務,為財團救援貸款。
19791993年間,青瓦臺向重工業和化工業的企業財務補貼;19841988年間,它又對海外建筑、造船、紡織、機械制造業的企業進行債務重組。青瓦臺成了承保人和責任承擔者,為財團和自己的投資擔保。
青瓦臺制定了難以計數的規章制度,試圖通過管制的方式支配和馴服財團。青瓦臺一直很嚴厲,不停地敦促企業進行改革。
1972年金融危機后,青瓦臺通過緊急暫停財團償還場外市場的債務來挽救財團,青瓦臺將它認為的“藍籌企業”挑選出來,強迫它們上市,并威脅對不服從的財團征收40的企業稅正常情況是27。
漢城股票交易所一下子充斥了大量公開發行的新股票,價值高達4800萬美元,上市企業的數量驟升至50。
1974年,股市又受到一次推動,樸正熙頒布特殊命令,嚴令銀行對非上市企業加強貸款的審計和監督,七十年代一口氣頒布了不少這樣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