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步凡,華國唯一以為傳奇將軍,曾經領導過津門大戰和錦水河大戰,兩次大戰狠狠挫敗了某些帝國主義國家,直接避免了第三次世界大戰的爆發,兩次大戰中,李步凡將軍全都是身先士卒,先后丟掉一雙腿還有一條胳膊。
至今,林晨耳邊還經常回響起李步凡將軍經常放在嘴邊的話:軍人,當馬革裹尸,至死方休!!!
“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對方的陣消息傳來,回答很是肯定。
“真沒想到能在這種情景下碰見李將軍!”林晨很意外。“這樣,一斤鹽巴我只收你5枚金幣,成本價!”
他倒不太擔心對方是假冒的,李步凡的名頭太響,所作所為都是問心無愧之舉,哪怕是一些鍵盤俠都不會對這個人議論,更別說是假冒對方,這沒有意義。
當然,最重要的是哪怕按照五枚金幣來說的話他都是穩賺不賠,畢竟食鹽是真的無本。
“如此,我李步凡欠林小兄弟一個人情,但凡日后用的上的,知會一聲,赴湯蹈火,在所不辭!”
對方愣了片刻,鄭重的回道,林晨倒沒有推辭,畢竟再怎么說這也是一個曾經傳奇將軍的承諾,還是有一定的價值的。
一噸是一千斤,五枚金幣一斤,一噸就是5000金幣,50噸就是25萬金幣。
毫無疑問,這絕對是一個天文數字。
“我現在手頭上一共有15萬的金幣,剩下的10萬金幣以物易物,這些是我手頭上最值錢的藏品,你看一下值不值10萬金幣,如果不行的我再去想辦法。”
對方說道,同時直接給林晨發過去一堆東西,完全不怕林晨拿了東西直接跑路。
“友情提示,對方所贈送物品中有一件傳奇武器。”
名稱:朗基努斯之槍(殘破品)
品質:傳奇。
介紹:這是一支曾經刺穿耶穌基督的槍。根據圣經記載,當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一名百夫長用槍刺傷了他的側腹。這名百夫長就叫做朗基努斯。真正的原物有只有一把,后來斷成了三截,3截斷片被各代歷王重新打造,所以才有這么多把朗基努斯之槍,一把在雅各布霍夫堡博物館、一把在天馬大陸奧古斯丁教堂、一把在大格拉斯頓柏立修道院。
用途:朗基努斯之槍,也被稱之為命運之槍。在傳說當中,如果有人能夠擁有這把郎基努斯之槍,那么便能夠使一定范圍內的所有人都臣服于他,圣物賦予其巨大的權力,這是是權利的象征,殘破版本的朗基努斯之槍雖說沒有那么大的威力,但傳奇的品質也賦予了它無堅不摧的能力。
就在這時。
林晨的眼前突然浮現出血紅色的文字提示。
“傳奇品質的物品?”林晨一愣,趕忙朝著所有物品看去,在角落里,他發現了一柄足足有一人多長,通體暗金色的長矛。
長矛看起來并沒有什么特別出奇的地方,很是普通,但再看的時候便會被深深吸引住。
不用懷疑,這絕對是一件好東西,可遇不可求,有價無市。
也幸好,只有他自己能看見這些物品后的隱藏信息,不然,若是對方也能看見的話,絕對不可能把這柄長矛拿出來。
毫不夸張的說,淡淡這一柄長矛的價值絕對就要遠遠超出十萬金幣。
深吸一口氣,林晨看向其他的物品,剩下的東西就簡單了許多,用途不太大,但也都是一些稀罕玩意,其中就有好幾件可以改善住宅風水的東西,還有幾本異世界的古書籍等等。
“這些東西我都收下了,姑且算你五萬金幣,怎么樣?”
林晨給對方回道。
這個數字是他隨口一說而已,如果對方絕對低的話大不了他就再加一些,這個朗基努斯之槍他是必須要拿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