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言,李世民認真思考了一會,終于可以理解,為什么連杜如晦他們也有可能反對。
首先第一點,按照個人資產多少繳納稅款,世家的資產越雄厚,要交的稅就越多,普通百姓的壓力能減輕許多,這是專門加收世家的稅。
第二點很明顯就是針對世家而設立,普通人誰有資格養那些奴仆護院,也只是世家可以。
一個世家里面,成千上百的奴仆都是正常,如果全部歸入納稅的范疇里面,這得讓他們每年給多少錢朝廷?哪怕是杜如晦家中的奴仆也不少,是從世家身上割肉。
至于第三點還算正常,主要是放松對商業的管理,是針對商人,讓他們可以隨時離開戶籍地經商。
“如果是按照這個改革進行,就這第二點,已經讓先生成為天下人之公敵!”李世民搖了搖頭道。
他可以強勢實行,但阻力一定很大。
“所以我就說,現在還不穩定,時機未到,暫時不能實行。”李憶安可不想成為公敵。
“至于第一點,看起來也不太可行。”
李世民往深處一想,搖頭道:“農民的收入,最主要在田地上,若是收入少了,那么交稅就少,有人會因為不想交稅,而荒廢田地,土地兼并更不受控制,誰愿意交稅,那誰就兼并耕種。”
“如果土地被世家兼并,農民沒辦法吃飯,只能去租用世家的田地來耕種,因為田地不是自己所有,農民不需要納稅。但世家繳納的稅項更多,那么他們會把這些都轉移到租用的農民身上,用提高租金等手段,爭取回自己的利益,這是一個死循環。”
這也的確是楊炎提出兩稅法的不足,導致后來土地兼并更嚴重。
“要解決這一點,就在于解決土地問題上,土地得在稅改之前。”
李憶安說道:“陛下得下令清丈土地,核實土地所有者,并將土地按土質的好壞為五等。然后,將無主荒地,官府沒有記錄在案,不屬于任何一個人的土地,全部收歸國有,按照各戶的實際情況,分發給貧窮百姓,力求公平,勒令不允許私自買賣這部分土地。”
“若要交易他們原有的土地,必須找官府備案,寫明詳細理由,得到官府同意,在交易過程中買賣雙方都得繳納一定的稅項,才能買賣,這也是限制土地買賣而被世家兼并的途徑。”
“至于收歸國有,再分發下去的土地,完全不允許買賣,否則無論賣方買方,甚至是當地官府,都得嚴懲,再由朝廷收回去。”
“要做到這一點,監察御史也得大量增加,確保每個州府都能被監督到位。”
這一舉措,是他根據王安石變法的內容,更改一下,再和楊炎的兩稅法糅合。
李憶安又補充說道:“這些也只是我的一個綱領,具體細化的方法,我還沒有想好,比如土地如何和稅法兼顧融合才不會出現錯漏,這些我還沒細化去想。”
李世民說道:“清丈全國土地,就已經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更別說增加監察御史。”
“是的!”
李憶安說道:“想要通過改革來限制世家,這條路很長遠,短時間之內難以完成,但科舉制度的改善,和官營商業的進行,已經打擊到他們。”
李世民微微點頭,科舉的成效,他也看到,以寒士取代世家官員,限制世家在朝中的話語權。
官營商業的開展,打破他們對社會資源的壟斷,把資本都掌握在朝廷手中,也防止朝廷繼續被資本限制。
“如無先生相助,朕也無法兼顧那么多事情。”
想到了那么多,李世民站起來拱手一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