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師,你好。你還記得我嗎?去年冬天,我們在精神病醫院見過一面,你還把你的名片給了我。但是,剛走出醫院,名片就被我姨媽給撕了。她說,這個世界上有很多壞人,讓我多一點戒心,不要跟不認識的人來往。
從小到大,她經常跟我這樣說,所以,在十三歲之后,我幾乎從來都沒有跟外面的人接觸過。你遞給我名片,還主動幫我,這讓我誠惶誠恐,我覺得你是好人,但是我又很害怕,萬一我姨說的是對的,只要來接觸我的人,都是別有用心的人,那該怎么辦?
但是,我現在受不了了,如果不找人傾訴,我就要死掉了。雖然我的神智總是混沌,但記憶力還不錯,對一些細小的事情,幾乎有著過目不忘的本領。我記得你的郵箱,就是你的名字拼音加上1314,用的是163的郵箱。
如果我的記憶沒出錯,那這封郵件會順利到達你的手中;如果出錯了,反正別人也不認識我,我就當做這里是一個樹洞,可以暢所欲言。
那天在醫院,你說過一句話,大體意思是說,我這么懦弱的人,不值得救助。我不反駁你的觀點,你說得很對,但我的懦弱,并不是我自己造成的;我要擺脫它,也不是一兩天就能完成的。我寫信向你求助,就是邁出自救的第一步。
我從小生活在小山村里,我的爸媽都是普通的農民。以前他們對我很好,賺的錢都花在我身上。不過,他們能力有限,家里入不敷出,如果不是有一個有本事的姨媽,我們家早就過不下去了。
在我媽媽口中,姨媽是個很有能力的女人。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初,她就一個人南下闖蕩。過了兩年,她回到了家鄉,穿著時髦,披金戴銀,出手闊綽。別人都說,她在外面做了不干不凈的事情,因此才能這么快地積累財富;但是,我姨媽不怎么在乎。聽說開飯店掙錢,她就在縣城最繁華的地段開了一家飯店。不過,那時她還年輕,沒有任何經驗,很快就賠得血本無歸。
沒辦法,她只能再度南下賺錢,好幾年都沒有回過老家。村里的小青年不知道在哪兒聽了些小道消息,說是姨媽成了某個大人物身邊的紅人,如今已經是高攀不起的人了。再次回到家,那是1998年,在一個冬日夜晚,她悄悄回來了。她找到了我的爸媽,給了他們一大筆錢,還有一個嬰兒,拜托他們把那個嬰兒養大。
或許你猜到了,那個嬰兒,就是我。
我的姨媽,其實是我的親生母親,這個我一直都知道;而我喊‘媽媽’的那個人,才是我真正的大姨。但是喊了這么多年,已經改不過來了,為了不混淆,我依舊喊親生母親為‘姨媽’。
姨媽把我送回老家之后,再次杳無音訊,誰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過了好幾個月,我媽才接到法院的通知,原來,我姨媽被抓起來了,要坐三年的牢房。想必她早已料到了自己的結局,所以才把我托付回老家吧!
時間過得很快,姨媽提前放出來了,這次她沒有再去南方,而是回了港城。她不再回村子里,而是讓我媽頻繁地帶我去找她。姨媽不會照顧人,也沒有耐心,只要我一哭鬧,她就對我大吼大叫。她還喜歡抽煙、喝酒,她永遠打扮得光鮮亮麗。用我媽的話說,姨媽永遠都穿著露著半截胸?脯的衣服。我對姨媽印象不好,但她對我很大方,只要一見面,她就會給我買很多衣服;我喜歡吃的一種小面包,她徑直給我買了一箱子。
那時候我年紀還小,但我并不是不懂事,村里面的風言風語我全都聽得到。第一次懷疑她是我親媽的時候,我偷偷地哭了很久,也不知道為什么哭,就是感覺很難受;再后來,我拿著她買給我的零食,去討好那些孤立我的小朋友,沒想到他們說,不吃婊?子買來的東西,那些吃的都透著一股騷?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