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想如何便宜行事?”
“此案有元城、魏之豪猾參與,欲破此案,非由此入手不可,配憂恐此二縣之吏、卒會不服從配之調遣,故希望明公能書檄一道,令此二縣之吏、卒聽命於配。”
依漢之慣例,郡中的吏員多由本郡人擔任,縣之掾吏則多由本縣人擔任,審配此去元城,首先之要務就是調查元城、魏縣兩縣的豪強大姓,可以預料到,此二縣的豪強大姓家子弟必有不少在縣中為吏,他們可能會不配合審配,所以審配請求荀貞給他調令此二縣吏卒的權力。
荀貞說道:“此易耳。”
當即命主簿尚正寫了檄文一道,交給審配,又親寫了檄文一道,也交給審配。
他親寫的這道檄文是寫給守元城長的。
他前不久行縣時給各地的縣令長下過嚴令,命他們加緊清繳境內的群盜,并給他們限定了一個期限,凡是期限內不能完成任務的都要給以重處。守元城長不但沒有能把境內的群盜清繳干凈,還把郡糧給弄丟了,荀貞在檄文里對他嚴加訓斥,說:“本該嚴懲你,然念你初上任,姑且再給你一個機會,如能配合審掾把劫糧的寇賊抓住,則免你之過,如不能,兩罪并罰”。
魏縣的守令是陳褒,對荀貞的命令肯定服從。
有了這兩道檄文,魏、元城上至縣令長,下到吏卒都不敢違背審配之令了。
荀貞問審配:“還有別的需要么?”
“如能再得明公義從百人,以震懾不軌,自是最好。”
“這也簡單!”
荀貞傳令堂外,命左伯侯馬上去縣外兵營,調義從百人出營,又問審配:“還需要別的么?”
“有公檄令,可以調縣吏卒,有公義從,可以震豪猾不軌,足矣!事不宜遲,配現就去元城!”
審配雷厲風行,辭別荀貞,與那個來報訊的元城主簿齊出堂下,大步出院。
望著他遠去的背影,荀攸笑對荀貞說道:“審正南剛決果斷,與公宰頗有相像。”
審配姓格里剛果的這一面的確是和邯鄲榮有點像。
堂下的王淙、尚正、康規諸吏均表情沉重。
尚正說道:“明公方滅於毒,威震郡縣,而今糧方入境,卻即被賊劫,正竊以為,此案背后或會有指使之人。”
荀貞剛消滅了於毒,收編了於毒的近萬部眾,光復了郡西、郡南、郡東八縣,在魏郡的聲威正盛,而就在這個時候,他買來的糧食剛入魏郡卻就被劫了,要說此案背后沒有黑手,堂上諸人誰都不會相信,——只憑元城或魏縣的一個或幾個大姓,他們沒膽子干這種事。
王淙、康規也都想到了這一點,而且他兩人也隱約猜出了背后指使之人可能會是誰,只是他兩人不如尚正清節直道、砥礪名節,心中存有顧慮,因此沒有開口提出這個疑點。
荀貞瞧了他兩人一眼,笑問尚正:“以卿看來,如有背后指使之人,則此人會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