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成想,一聲巨響結束了他的美夢,他來到了宋朝。
他思前想后,一定是哪個狗日的在現場點燃了明火,才導致禮花彈提前引爆,帶走了他絢爛的生命。
剛穿越到宋朝的時候,他想撿起老本行,去開個花炮廠,不過那時候一窮二白,沒有本錢,后來賣燒烤賺了錢,又覺得做花炮風險太大,不如就做個飲食大亨算了。
可花炮不光能帶來歡樂,還能助力戰爭啊,眼下宋金開戰在即,要是能在短時間內把槍炮給研究出來,那岳家軍就算是如虎添翼了。
槍炮的原理和禮花彈差不多,都是靠底部的火藥瞬間爆炸導致空氣急劇膨脹,產生巨大的推力將彈頭射出去,所以李寺對發明低級槍炮有很強的信心。
但無論做什么事,首先要有團隊,才能發揮最大的效率。
尤其這是個軍工產業,安全很重要,沒有國家的投入,李寺想一個人弄起來,得鬧出很大的動靜,到時槍炮沒弄出來,首先就被人綁了。
但是要想發展軍工產業,首先得搞清楚宋朝的軍工產業是怎么運作的。
宋初,三司胄案主管制造兵器,無專官。熙寧六年(1073)廢胄案,置軍器監,以侍從官判監事。元豐改制后,置監、少監、丞、主簿等專官。所屬東西作坊,與各州都作院掌造兵器、旗幟、戎帳、什物,相當于軍用物資制造廠。
宋初統一戰爭后,為了防止唐末五代以來武將跋扈、藩鎮割據的情況再度出現,采取“事為之防,曲為之制”的政策,一方面將地方的財政、軍事、行政權力盡數收歸中央,另一方面又分散事權。在這樣的政治環境之下,有宋一代兵器事務與其它事務一樣,分散于中央和地方各個機構的管轄之下。
相同的事務歸屬于不同的部門,這種事權不一的政策有利也有弊,在加強中央集權、維護國家統一的同時,也導致了在兵器生產和管理上機構重疊、責任不明確。軍器監成立后,在行使職責時不可避免地,會與其它機構發生沖突。
宋代在中央和地方設置了不少兵器作坊,這些作坊按照服務的對象,可以劃分為兩大類,即內廷作坊和外廷作坊,外廷作坊的主要任務是為在京駐軍和地方各路軍隊生產兵器。
內廷作坊包括御前生活所、鞍子所、馬刀局、御前軍器所、器甲所等,一般由皇帝親近的宦官提領,主要負責內廷所需兵器的修造,所造部分兵器也用于賞賜有功臣僚。
在隸屬關系上,內廷作坊直屬皇帝,不受外廷機構管轄,在兵器生產和工匠分配方面,內廷作坊和外廷作坊之間矛盾由來已久。
內廷作坊里往往集中了全國各地的精湛工匠,這些工匠多是由外廷作坊的工匠中抽調而來,由此給外廷作坊的正常生產造成了很大的不便,軍器監設立后,內廷、外廷作坊之間傾軋依舊。
神宗時于諸作坊之外又設立專一制造軍器所,直到哲宗即位后才令其隸屬軍器監。“詔提舉汴河堤岸司隸都水監,專一制造軍器所隸軍器監”。
元祐八年,高太后病逝,哲宗皇帝親政,改年號紹圣,恢復了神宗時期的部分政策,其中包括軍事改革措施。
這一時期設置諸局,崇寧年間設置都大提舉內外制造軍器所,“時,有詔造五十將器械,從工部請,令內外共造,由是都大提舉內外制造軍器所之名立焉”。
另外還設立了御前軍器所,大觀二年八月“提舉御前軍器所奏,乞如崇寧五年指揮,下諸路買牛角四十萬只、筋十萬斤,從之”。
宋廷不斷地增置兵器生產機構,機構的重疊,事權的不一,職責的模糊使得軍器監與其它機構,在監管兵器事務上經常出現不可調和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