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七,各地都作院所制兵器的質量若達不到要求,所在官員不得驗收;
其八,對泄漏兵器制造式樣者,以違制論處。
軍器監在開封還設有制造兵器、旗幟、戎帳等軍需品的作坊,分發和保管鐵、錫、羽簡、油漆等原材料的作坊和物料庫,分發和保管皮革、筋、角等原材料的皮角場等機構。
北宋天圣元年(1023年),朝廷又在開封設立了專門制造攻守城器械的廣備攻城作,由廣備指揮主持其事,其下分二十一作:
大木作、銀匠作、小木作、皮作、大爐作、小爐作、麻作、石作、磚作、泥作、井作、赤白作、桶作、瓦作、竹作、猛火油(石油)作、釘鉸作、火藥作、金火作、青窯作、窯子作。
各作都有嚴格的操作規程,嚴禁制作技術外傳。火藥作的設立,表明北宋的火藥配制在公元1023年從個體手工業分散操作的階段,發展為大型作坊的流水線作業進行批量生產的階段,使火藥兵器的生產出現了一次飛躍。
北宋慶歷四年(1044年)出版的《武經總要》所刊載的三個火藥配方,就是廣備攻城作所制成品的文獻記載。
北宋后期,朝廷在開封又設立了御前軍器所,掌鳩工聚材、制造成器之政令,所內有萬全工匠3700人。與此同時,東西作坊的工匠也發展到5000人。
宋室南渡后,軍器監及其下屬的51個作坊隨遷至臨安,并于南宋建炎三年(1129年)隸屬工部下轄之虞部,同時將東西作坊和都作院并入御前軍器所。
不久,御前軍器所也隸屬工部,分掌工部兵器制造之事;其下轄有規模巨大的兵器制造作坊、編固定工匠2000余人,雜役兵500余人,全所最多達5000余人,大多來自兩浙和福建,每年制造各種兵器300多萬件。
此外,宋廷還設置衛尉寺,職掌儀衛兵械甲胄之政令,負責內外作坊所制兵器的驗收之事,檢查驗核其制造之數量和質量,合格者送武庫收藏,不合格者給予處罰。
其下設有內弓箭庫、南外庫、軍器弓槍庫、軍器弩箭庫等武器庫,分類收藏兵杖、器械、甲胄。由此可見,南宋的軍事手工業管理制度,較之北宋又前進了一步。
為了推動軍事技術的發展、宋廷推行獎勵軍事技術發明創造的政策。
如在兵部主管兵器的兵部令史馮繼升,在北宋開寶三年(970年)進火器法后,趙匡胤即御賜衣物束帛;在朝廷直屬侍衛步軍可服役的神衛水軍隊長唐福,于北宋咸平三年(1000年)八月獻自制火器,造船務工匠項綰獻海蝤船式樣后,都獲得了朝廷賞賜的緡錢;咸平五年九月,冀州團練使石普自薦所試制的火毬(即球)與火藥箭后,受到真宗皇帝的接見。
在朝延獎勵政策的鼓舞下,出現了“吏民獻器械法式者甚眾”的局面,軍事手工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發展。
現在趙構聽到李寺有兵器方面的新發明,自然是拭目以待。
而李寺想到的第一個發明,自然是用禮花彈改造的炮彈,那是他的老本行。
要造大炮,首先得還原出禮花彈的生產過程。
禮花彈的主要組成是兩個部分,彈體和彈筒。
彈筒又叫發射筒,跟炮管是差不多的原理,一般用玻璃鋼制成,也有用不銹鋼制作的,那樣成本比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