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要管理皇帝和不同官階官員的儀仗中所用的鼓吹,并且對不同的地位的人,所享用的規模是不同的,樂曲、樂手、樂器等等都有所區別;其次是在宴飲中、射禮中等等這種盛大的禮儀儀式中的使用,不僅如此,鼓吹還用于夜間警示的作用,這些也是屬于鼓吹署的職責。
第三是,對于樂工的服飾的管理,不同級別的人配備的鼓吹樂工的衣服也有嚴格的管理制度。
唐朝基本是沿襲了隋朝的制度,鼓吹署依然是太常寺下設的十二署之一。主要職能也與隋朝的相仿。唐朝的鼓吹署還會對樂工進行培訓,也制定了比較嚴格的教學制度。
宋朝的鼓吹署與隋唐的也是大同小異,但是宋朝的用樂規模要大的多,而且宋朝的樂工不再是征役制,而是雇募制,這就使得宋代的宮廷鼓吹樂受到了坊間的影響,這也是鼓吹樂由雅樂走向俗樂的過渡原因之一。
宋代以后,不再有鼓吹署,而是有了其他稱謂。
宋朝的宮廷禮樂重興雅樂,重視禮儀,是恢復傳統禮樂制度的核心體現。為此宋朝還興辦太常寺為宮廷禮樂機構。
崇尚文治的宋王朝致力于恢復和開拓禮制、律準、制樂、制辭,修訂宮廷禮樂制度,實現禮、樂、文的完美融合。
宋朝建立之初,宮廷音樂機構的世俗色彩十分濃烈,其在樂工、音樂、歌詞等各方面皆與統治者的禮樂需求完全相違背。于是在宋朝統治者的倡導之下,頻繁的進行宮廷音樂的改動,逐漸完善宮廷禮樂。
"有宋之樂,自建隆訖崇寧,凡六改作。"宋朝的宮廷樂律的改作皆以恢復上古三代之音為目標。
直至宋真宗時期,宋代的宮廷禮樂才基本恢復"雅"之意象。遂出現鼓吹軍樂恰逢時機得以進入宮廷雅樂系統,產生宮廷禮樂之中的慢詞。
宋真宗甚至按照賦頌文學的審美規范禮樂文藝創作,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要求士大夫階層參與宮廷禮樂的音樂與歌詞的創作。
在統治者的大力提倡之下,宋代的宮廷禮樂逐漸完善,成為具有宋朝特色的新變宮廷禮樂,其有四個主要特征:
其一,宮廷禮樂中頌體慢詞的文本雅化特征。
統治者命令士大夫們參與宮廷禮樂的樂律和文詞寫作,這使得重興宮廷禮樂之路增加了個人主觀因素,士大夫們在參與宮廷禮樂的頌體慢詞寫作過程之中,出于各種朝堂政治博弈,會刻意迎合宋朝皇帝的意向來寫作宮廷禮樂的頌體慢詞,促進宮廷禮樂的詞體的雅化,形成慢詞重鋪敘、結構精工、辭藻典麗的宮廷禮樂的文體特征。
其二,宮廷禮樂中有民間俗樂因素的融入。
隋唐五代以來,民間俗樂日漸興盛,上至宮廷貴族,下至民間百姓,皆不乏喜好俗樂之人,甚至一度成為社會音樂文化主流。
至宋朝,國家統一,社會安定,經濟繁榮,仁宗時已有升平盛世之象,俗樂在宋朝民間更加興盛,甚至傳入宮廷,融入宋代宮廷禮樂之中。
例如由西域傳來的隋唐燕樂并未在民間獨自盤桓,在宮廷與民間的樂文學交融中形成了新的宮廷文藝,由此也成為宮廷禮樂的詞樂構成因素之一。
其三,宮廷禮樂重視禮儀制度的本質特征。
宋朝統治者出于穩固政治統治以及在文人士大夫中彰顯帝王威嚴的目的,極力倡導恢復宮廷禮樂,使得宋代宮廷禮樂完成了從"俗"到"雅"的轉變,深究其本質,仍然是中國古代封建等級社會所崇尚的禮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