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過了這么多年,費秀已經很清楚自己對祝進華的感情了,她的確是無法自拔,不如和自己和解了。
嫁也沒關系,現在男人對她來說只是一件飾品,一件衣服,并不是必須,而他有些什么樣的脾性,她已經無所謂了。
費秀想起當年的事,
“我大一入學的時候,他大四,是學校里的風云學長,喜歡他的人很多,我出身并不好,并沒有想過能和這樣的人產生交集,但是突然之間,他走到我面前,開始找機會和我待在一起,毋庸置疑,當時不過剛成年的我自然會對他動心。”
那段日子像做夢一樣,一個鮮少被人關注,甚至還有些自卑的女孩子,突然被一個被很多人關注的男人喜歡,這種喜歡像是突然把人捧上云端,像中了彩票。
她全然被祝進華迷倒,他年輕,高大,英俊,一舉一動都讓她心動。
甚至直到現在,見到祝進華的一瞬,仍舊怦然心動,他渾然天成有一種風流的儒雅,如果他是藥劑,那么費秀無疑是吃下了致死量,根本沒辦法擺脫這種心動。
而年齡的增加給祝進華帶來的不是衰老,反而令他的魅力愈發蠱惑人心。
他像一個殺手,下手狠厲之后,卻可以拿出手帕斯文地擦著手,再垂眸輕笑。
往祝進華身邊撲的不僅僅是稍比他小幾歲的女人,更多的是二十出頭的小姑娘,對那些小姑娘來說,祝進華有致命的魅力。
哪怕是飛蛾撲火。
費秀摸著丁費思的頭發,
“費思,媽媽沒有辦法,媽媽是真的愛他,現在我已經活過半生,有了全身而退的能力,和他結婚,相當于給自己買了一個很喜歡的昂貴包,不是想借這個包讓我過得多開心,而是滿足一個長久以來的心愿。”
“你懂嗎?”
如果祝進華再給她帶來長久的痛苦,那么費秀有底氣直接把這個昂貴的包扔掉。
丁費思眸中淚光閃爍,
“媽媽,如果他還是特別不好,你還有我,我會一直站在你這邊。”
費秀輕笑一聲,
“就是覺得有你,我才更有底氣,我女兒那么厲害,大家都羨慕我有一個又能賺錢又有名氣的女兒,你都不知道,家里那些七大姑八大姨有多羨慕我。”
丁費思破涕為笑。
費秀卻緩緩道,
“費思,有時候我覺得你真像我,有時候又覺得你真不像我。”
丁費思哽咽道,
“哪里不像?”
費秀笑道,
“你可以把一件事情做絕,做到極致,絕不回頭,媽媽很難做到,哪怕過了二十年仍舊念念不忘。”
“也許正是因為這樣,祝野才更害怕你離開。”
丁費思一愣,
“為什么提到祝野。”
費秀思索著,徐徐道,
“其實他來找過媽媽,他問過你這三年,問過你的心理狀態,我沒有全說,但是他知道你是領養的之后,又找過我一次,隨后便向福利院捐了一筆巨款,他很心疼。”
“祝野雖然年輕,但是他和他爸爸并不是一路人,我后來聽護士說,他明知自己不久前獻過血,再獻血會危險,仍舊擋在你前面獻了血,僅僅是這一個細節,他就和他爸爸涇渭分明,他爸爸明知只是舉手之勞,會解決我的燃眉之急,也依舊冷眼旁觀。可祝野卻能在自己的情況并不好時,挺身而出。”
同樣是天生風流相,祝進華是真的風流,祝野卻不是,在這樣風流的外表下有一顆純情而專一的赤子之心,說實話,費秀很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