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侯府收到了一封來自疊云嶺的書信,信的末尾鈐印有一方私章,“陳十一”。
結果差一點就鬧出了幺蛾子。
雖說封面上邊寫著“長春侯親啟”,并非一般封面詞比較客套的那種“賜啟”或是“道啟”。
但是專門負責收發各路公文、書信的水府胥吏,哪敢隨隨便便收到一封書信,瞧見了封面上的“親啟”二字,就敢真的直接送給堂堂大瀆公侯,一府主人,傻乎乎去讓侯君殿下“親手啟封”?
況且寄信人,是那疊云嶺山神竇淹,水府胥吏還得去翻查檔案條目,才知道是個芝麻大小的山神,這就出現了紕漏,收信胥吏先是按例找了一個侯府負責此事的輔官,在這位官員的親眼見證下一起打開書信。由于帶往大瀆侯府的鐵符江水府舊人不多,楊花也沒有那種任人唯親的習慣,就用了一些大驪陪都那邊調派而來的新面孔,多是運氣格外好,受惠于大小河流改道的舊水神、水仙,哪怕沒升官,可到底算是成為了侯君近臣。
總之是些山水官場上彎來繞去的是非,有數位職務不低的水府諸司官員,都與那小小河伯的岑文倩不對付,素有恩怨,不大不小的,多是看不順眼岑文倩的性情清高,其中一位管著檔案處的主官,大概是覺得找到了個千載難逢的機會,立即帶著那封“罪證”,找到了稽查司同僚,后者職責所在,不敢有絲毫懈怠,便寄信一封給跳波河伯岑文倩,內容措辭嚴厲,大體上還算公事公辦,其中就有讓岑文倩必須說清楚一事,那個明明自稱為“曹仙師”卻鈐印“陳十一”之人,真實身份到底是誰,來自什么山頭。
等到稽查司主官再將此事稟告長春侯,楊花當時也沒說什么,只是并未讓稽查司立即派人去往跳波河,不然稽查司只等新任長春侯點個頭,就可以緝拿那個擅自造湖、開拓私家地盤的岑河伯了。
但是楊花內心深處,對于稽查司并無追責的念頭,但其實已經十分惱火那個檔案處水府佐官的公報私仇。
如果原本只是收到那封密信,楊花看過了就會丟在一邊,當什么都沒發生,楊花會不予理會,她只當沒有收到過那封信。
說不定還會直接交給京城的大驪太后處置。
她跟落魄山半點不熟,與陳平安可沒什么香火情可言。
楊花至多是秉公行事,賞罰分明,疊云嶺山神和跳波河伯只要不違例不犯禁,那是最好,想要讓自己將來照顧那兩位的山水前程,可就是陳平安想多了。
結果自家水府這么一鬧,稽查司直接寄出一封類似申飭跳波河的公文,還繞過疊云嶺竇淹,牽扯到了岑文倩必須公開“陳十一”的身份。
她就只好親自走一趟疊云嶺和跳波河了。
不然明擺著落魄山的年輕山主,已經親筆書信一封,打過招呼,而楊花不對疊云嶺刻意照拂幾分,陳平安也挑不出什么毛病,
那么這件事情,就當是水府和落魄山雙方心有靈犀一筆揭過了。但是現在就成了楊花明明收到書信,卻依舊放任自家水府胥吏,故意刁難河伯岑文倩,事情的性質就變了,一個處置不當,就等于是自己的長春侯府,往那落魄山臉上甩耳光。
楊花又不是半點不通人情世故,再不愿與落魄山攀附交情,也不愿意與落魄山因此交惡。
只好寄信一封給大驪朝廷,很快她就收到了一封來自京城皇宮的密信。
不過一律是來自長春宮。當然是那位大驪太后的親筆手書。
信上就一句話,“按信上所說,不違反大驪山水禮制律例的前提下,長春水府可以善待疊云嶺、跳波河。”
這讓楊花如釋重負。
只是她難免猜測一番,陳平安這個家伙,是在算計自己?
不然他大可以自己寄信一封,何必讓疊云嶺竇淹代勞?尤其是在那信上,故意在身份上,含糊其辭,什么遠親不如近鄰的龍州舊人,寫得云遮霧繞,尤其那句“常年遠游在外,一直未能拜會鐵符江水神府”,還有什么“如今大瀆公務繁忙,只等侯君閑暇之余,知會一聲,小子才敢登門叨擾”。你要臉不要臉?
陳平安只要在信封上寫明身份,水府諸司衙署,誰敢為難?恐怕只是拿到了那封信,都不用開啟,估計就要倍感與有榮焉了吧?
何況如今一洲山上仙府,誰不擔心你陳平安一個喜歡拆人家祖師堂的年輕劍仙,要是與誰寄信一封,里邊就只寫了“與君問劍”四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