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好像隔了三百多年,早想不起來了。”
“請再想想!”
“懶在床上刷了會兒朋友圈逮著個妹子撩了會兒在視頻直播房間聽了兩首歌送了五顆還是六顆紅心沒記住……咋啦?”
“這是法語嗎?怎么我一個詞都聽不懂?我不得不警告你,不要蔑視帝國法庭的權威,更不得褻瀆帝國律法的神圣!”
“那您又不說清楚,我咋知道是哪年的12月5號?”
“今年!1716年!”
“忘了。”
“請——再——想——想——!如果你拒絕自證清白,我將不得不采信控訴人的證言了!”
“不就那邊那個長得癟癟瞎瞎的杜布克議員嗎?他控告我啥啦?”
“劫掠貿易船只!涉嫌海盜重罪!”
“證據?”
“莫須有……”
“啥??!”
“嗯……內個……杜布克先生有人證物證身份證。如果你不能自證,那本庭將認定控訴成立,就可以進行下一階段的證據搜集程序了。”
“證據搜集?咋搜集?”
“簡單,就是偽證撒、誣陷吶、威逼呀、誘騙哪、拷打啊、酷刑啦啥地,請放心吧,這套我們早玩熟啦。就算想證明你是撒旦他四舅母都毫無難度,而且絕對能得到鐵證!神奇不?關于這一點,你不必對法蘭西帝國強大的法律體系有絲毫懷疑。”
“少自戀!任何歐洲國家的法律都是這么玩的,絕非你們法蘭西可以專美!”
“玩兒哪?您這兒跟我說相聲哪?到底有木有證據?你沒證據法庭可就要采信偽證啦……”
“人證算嗎?法官大人?”
眾人都吃驚地朝法庭門口望去……只見梅蒙總督被女兒溫妮小姐挽著胳膊盛裝出現在大門口,他中氣十足地問出這句話之后,就款步走進了法庭。
“我證明,1716年12月5日,德克公司船主羅賓先生受我之委托,護送一位身份極為尊貴的先生前往法屬圣馬丁島了。這一點可以由被護送的這位先生親自做證,喏……他此刻就站在被告席上。關于這位先生的身份,法官大人可以單獨看一下這張紙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