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為了證實兇手的真實身份,我對蕭家父子二人分別進行調查。蕭后當日在江城出差,于是我立即與蕭天賜先安排見面。為了避免對方起疑,我采用了私下會面的形式。
當日指認尸體時,蕭天賜的情緒便異常激動,他真切的一言一行在很大程度上打消了我對他的懷疑。事關重大,我不得不再一次對此進行確認。
機緣巧合,當時他恰巧在健身房鍛煉,這是我觀察他的最佳時機。我以健身切磋為由,與他進行了接觸與交談。從引體向上標準的動作以及單臂卷啞鈴時的發力習慣來判斷,天賜的右手手指沒有任何異常。至少從指痕這個線索來看,他并不符合條件。
隨后,我與他聊到父子二人的關系。看得出,二人常年相依為命,感情頗為深厚。如果蕭天賜不是兇手,如蕭后所述,其父為了解決孩子面臨的巨大經濟負擔而殺人,卻也在情理之中。言談中對方情緒平和,說到動情處甚至眼含熱淚。如此性格耿直的人,倒有因一時沖動而殺人的可能。然而,談話期間他神情自若,并未表現出焦慮之情。此外,如果他是兇手,必然盡量避開一切與我接觸的機會,并且會處處提防;他卻不然,反而將自己的痛苦經歷一股腦兒地講給我聽。試問,一個罪犯怎會將刑警視為傾訴對象,如若那樣,那我不得不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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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淡定與狡詐。而他的作案動機,我亦無法依靠目前的線索進行揣摩。
在我看來,蕭天賜既不是主謀,也不像幫兇!
六、其余的疑點,便全部落在蕭后身上。次日一早,我便找他曾經提及的酒保了解情況。酒吧屬于特殊娛樂場所,那些酒吧的工作人員對警方的到訪有著極強的戒備心,如果我以警察的身份貿然前往調查,恐怕會吃一鼻子灰。我只得巧妙地變換一種方式,迂回地得到我想要的答案。
調查結果令我喜出望外。
蕭后于4月18日晚11點35分駕車離開別墅,并于次日凌晨0點20分前后抵達酒吧送貨。我特意駕車走過那條路線,晚上11點半車輛稀少,即便是在周末也不會出現堵車的情況。從別墅到酒吧,以勻速40碼的速度最多也只要30分鐘。也就是說,在此期間蕭后至少有15分鐘的時間滯留在路上,或者是去了別的地方。看似短暫的15分鐘,也可充分滿足殺人匿尸的時間條件。
如果被害人在別墅內已被殺害,這段時間蕭后又做了什么?
與此同時,我獲得了另一個更為重要的線索。據酒保透露,蕭后的右手一直有舊傷,如此便和尸體上的扼痕特征相契合。通過上述線索,我已基本鎖定蕭后就是殺害白玫的兇手。可先將其抓捕,再從他身上提取DNA信息與尸體指甲內的皮屑進行比對。此刻我已按捺不住內心的興奮,迫不及待地想要解開最后一個謎團,方可將兇手的心里防線徹底粉碎,以防他對自己的罪行矢口否認。
各個線索已將重大嫌疑人的偽裝逐一剝離!
七、即便案件主線問題已經了然于胸,我仍須為案件的每一個細節找到符合邏輯的答案。
我們查詢過田雨4月18日和次日的手機定位以及通話記錄。他喬裝成被害人后迅速離開小區,按照移動速度來判斷,他大概乘坐某樣交通工具前往了蕭后的住所,并在那里過夜。奇怪的是,手機通話記錄及微信聊天記錄均未顯示二人有過聯系,他們究竟是通過何種方式進行溝通和協作的?
另外,技術科曾分析過被害人致死的原因,既然用重物擊打了被害人,為什么還要對其進行二次傷害?
我需要一個合理的解釋。
時間緊迫,只得先擇其要點,這些答案也許只能在審訊室里尋找了。
此刻我最關心的,是那個從頭至尾困擾著我們的謎團!
距離真相,僅有一步之遙。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