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不好吧。”顧險峰遲疑起來。
“有什么不好?你和張玉良高中就是同學,大學也是同學,但自打你認識他以來,他就一直比你優秀,他不停地進步,不停地優秀,他一直是在俯視你,你不知道嗎?我想,稍稍有點嫉妒心或是自尊心的人,定然是受不了的。”
“可是,我是耶魯大學法學院畢業的,他卻不是。”
“噢,噢,耶魯大學法學院,全球TOP10,了不起,不過,我也有一張耶魯大學法學院的畢業證,我仔細比對過,幾乎一模一樣,我的是花200美元買的,我想,你的不會也是花200美元買的吧?”
顧險峰低下頭,汗水涔涔。
“對,你說的沒錯,我的耶魯的畢業證也是買的,我的京華大學入學資格,也是買的。我所有的榮光,都是買來的。說不嫉妒張玉良是假的,一想到他,我幾乎嫉妒得要發狂,李明柔,是我們的老師,是全體男生的夢中情人,可是偏偏他可以得到。”
到玉姐家做筆錄也非常的順利。玉姐承認這200萬元是借款。
就在張玉良把這份筆錄寄到法院的第二天,幾名警察就在江南律師事務所把張玉良請到了看守所,涉嫌的罪名是“律師偽證罪”,因為玉姐在證詞中說,她受到了威脅與引誘,他送給周光榮的200萬本就是行賄的,準確來說,是周光榮向她索的賄。
看守所給沈家秀打電話,她說她在馬爾代夫度假,回不來,“反正我們已經離婚了,他愛咋樣咋樣。”
江南新區人民法院,張玉良涉嫌律師偽證罪一案公開開庭。
走向被告席時,張玉良便瞥見了孫國維一副強忍著幸災樂禍的表情,江南律師事務所幾乎所有的同事都來了,他知道,是來看他的笑話。律師協會的代表也都來了,黑壓壓的一片。
張玉良知道,他唯一的機會是在顧險峰身上。
“被告人,我問你,既然你擔任另一案的被告人周光榮說他有證明他罪輕的證據,你為什么不申請檢察院或是公安機關來收集?”檢察官問。
“我們申請過了啊。”
“申請過了?是打電話申請的嗎?用你的手機還是江南律師事務所的座機啊?”
“這得問一下顧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