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辯護人,我只想說這是一個母親歷時10年歷經辛酸、艱難困苦的為女兒的復仇之路,10年前被告人的女兒13歲的花季少女黃柳依被田漢明強奸,這在田漢明的《二十余年如一夢》里有詳細記載,黃柳依自此得了抑郁癥,于當年5月份跳樓自殺,這在《京華時報》上有報道。
被告人曾多次向有關部門申訴田漢明強奸女兒的事情,但都因證據不足、求告無門。就這樣,一個母親便自顧自、連自己也不顧便走上復仇之路,她拋棄一切,3年前來到田漢明家做保姆,楊慧珠死于意外,并不是被告殺的,而為女兒報仇是她的全部信念與生活下去的唯一理由。
誠然,檢方的證據邏輯縝密,但是對于被告人有利的證據都沒有收集,這對被告人是不公平的。像田漢明這樣一個人性淪喪、品德低下的人長期逍遙法外,我們的司法制度難道就沒有過錯?我們的社會難道就沒有問題?一個本來可以通過法律解決的問題,為什么非得逼得一個悲愴的母親走向一條復仇的不歸之路。被告人的主觀惡性明顯較小,社會危害性顯著輕微,辯護人請求法院從輕處罰。
一直低垂著頭的黃清芳抬頭看了張玉良一眼,有些閃亮的東西在她的目光中一晃而過。
公訴人:辯護人的辯護意見邏輯上也可謂是嚴密,發言也不可謂不精彩,但辯護人忽略了一個基本的邏輯常識——如何證明“小依依”就是黃柳依?第二,那5000萬韓元現在何處?
張玉良:“小依依”與黃柳依之間的確存在沒有閉合的證據鏈條,希望法庭對上述證據關聯性予以認定。辯護人在看守所會見被告人,據被告人所講,那5000萬韓元的現金是在被告人處。
審判長:本案將經合議庭合議后再次開庭或擇日宣判。
簽好筆錄,人群都已散去,只有書記員在東張西望。這個庭已經開了一整天,中午只是休息了一個小時,連午飯都沒有來得及吃,好在陳向東帶了幾片面包。而現在,窗外是4月的將近黃昏,夕陽正在西沉,魚鱗云鋪滿天空,掩蓋了夕陽本來的的彤紅,要變天的樣子。這樣的天氣,一切的事物都顯出慵懶與無精打采的神色,法院院子里本來正花開爛漫的海棠花也露出懨懨的萎頓來,這樣的萎靡自然也傳染了勤奮的小蜜蜂,它們忙不迭地收拾家伙什兒、晾著翅膀準備回家。公訴人提出的問題讓張玉良感覺很沉重,其實這樣的問題他與陳向東也早就想到了,證據鏈沒有閉合的部分,他們也無能為力。盡力而為吧,如果能做到換成別的什么大牌律師也大抵若此,也便是可以了,隨著法治精神的漸入人心、公安機關與檢察院人員素質與辦案水平的提高,辯護律師可起的作用也日漸稀微,簡直是絕癥患者的撫慰劑,這也是不爭的事實。
張玉良和陳向東一起去了以前律師事務所樓下的小飯店吃飯,點了幾個菜要了一瓶二鍋頭,陳向東面露為難之色,“玉良,你是知道的,我現在是不能喝酒,我現在回家,不但要給小朋友講故事,更重要的事情,不能讓張芳華生氣,可是這世上再也沒有一件事情比讓一個孕婦不生氣還困難的了,她現在的脾氣,簡直就是六月的云、娃娃臉,陰晴不定的,很難掌握,所以,今晚就不陪你喝酒了,下次一定陪你。”張玉良拍拍他的肩膀說:“唉,各有各的難處吧,我理解你,你不用喝了,我自己喝一杯吧。”
張玉良給趙玉顏打了個電話。“玉顏,開庭結束了,我和向東在吃飯,你們吃飯了嗎?要不要過來一起喝點兒?”
“這么久才想起我啊?”趙玉顏嬌嗔道,“我是有心想與你們一起喝一杯來著,只是我約了人,就是我上次與你說過的我在賓夕法尼亞認識的中國老鄉馬麗,我們打算去云南、貴州、四川、西藏、新疆、甘肅玩一圈,今晚我們便是籌劃這事情的,你們開庭還順利嗎,大律師?”
陳向東想早點吃完飯回家,直給張玉良遞眼色:你不是說玉顏去英國治病了嗎?現在不是病才好嗎,怎么要讓她喝酒呢?張玉良也還以眼色:不會耽誤你做個好男人,她是不會來的。
“開庭還算正常吧。你們打算什么時候去旅游?你們兩個女孩子,還是自駕游,太危險了吧?”
“誰說就我們倆個?按照馬麗的意思,怎么著,也得七個、八個的吧。你這么擔心我們,不妨你也加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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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想啊,得等我把手上的案子結束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