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即使按照當初的設想,利用這筆資金與約翰斯頓家族聯合在澳洲打造一個超級礦業集團,最后肯定還會有大量結余。這些資本,西蒙不打算再繼續投入互聯網領域,而是計劃涉足較為傳統實體產業。
布局領域包括地產、能源、體育、餐飲、醫療等行業的塔維斯特克集團,恰好可以作為維斯特洛體系對實體產業進行投資的外殼。
不只是北美,利用這張外殼,西蒙更希望將維斯特洛體系的觸手伸向廣闊的拉美市場。
拉丁美洲的經濟雖然一直受到北美或明或暗的壓制,但畢竟是一個擁有超過5億人口的龐大市場,而且拉丁美洲還擁有非常豐富的自然資源。
此外,將塔維斯托克集團作為外殼,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隱藏維斯特洛體系的資產。
只要運作得當,將來維斯特洛體系涉足的一些產業,大部分媒體和公眾往往只會看到塔維斯托克,而不會知道幕后的實際控制者是維斯特洛集團。
就像華爾街很多大型基金。
根據公開信息,公眾可以看到這些基金對一些大型集團的持股份額,卻無法弄清楚,這些持股幕后的真正控制者到底是誰。
要知道,大型基金公司,旗下并不是只有一支基金,往往會有幾十支上百支,各個子基金的投資目標也有所不同,這就給了很多不想暴露自身目標的投資人充足的運作空間。
買入一支基金,控制這支基金定向買入一家公司股票,對于公眾而言,往往是大型基金本身持有這家公司的股份,實際上,這些股份的控制者另有其人。
很多時候,如此操作當然是違反聯邦證券法的。
只是,誰在乎?
正如紐約法律界流傳的一個段子,華爾街在一頓飯時間犯下的罪惡,或許都不下于一場戰爭。
不較真的話,當然什么事都沒有。
瑟曦資本已經可以算是維斯特洛體系的外殼之一,只是這張殼終究還是在明面上,塔維斯特托克集團,則是西蒙挑選的另外一張外殼。這張殼同樣會涉足北美本土的投資,但主要目標還是海外,更準確一些,是拉丁美洲。
周末兩天,西蒙和約瑟夫·劉易斯迅速達成了一項協議,維斯特洛公司向塔維斯托克集團注資1億美元,算是小試牛刀。1億美元相比塔維斯托克集團30億美元的總資本來說比例很小,不過,雙方畢竟不算熟悉,西蒙也不會傻到立刻就向這家公司押注更多。
約瑟夫·劉易斯自然明白。
為了表示誠意,劉易斯還提出主動清算其他投資人資本的建議,只是被西蒙婉拒。
完全沒有必要。
如果維斯特洛體系在塔維斯托克集團中占有的資本比重太大,這家公司也就失去了作為外殼的一個很重要的隱藏功效。
相反,西蒙還建議約瑟夫·劉易斯繼續吸納更多資本。
30億美元,其中大部分還是現金或債券資產,看似是一筆很大的資金,但如果大手筆運作下來,其實也操作不了幾個項目。
就像伊格瑞特公司10%的股份轉讓計劃,如果西蒙當初同意,直接就將消耗塔維斯托克集團一半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