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國的貴族理念,不凡者自然要位于碌碌無為者之上。
對此,吳夢珂是極為不屑的,也許再過上幾百年,甚至上千年,那些官員可能都是不凡者。
但是在戈爾德·馮·龍德施奈特宰相實施的憲章改革不足百年的現在,那些托祖上遺蔭,尸位素餐甚至作威作福的封地貴族官員依然大量的存在。
甚至形成了一個帝國政治上的團體——保守黨。
這個現象的原因,還是憲章改革的不徹底性。
因為龍德施奈特宰相主持制定貴族憲章時,雖然革新派占著優勢,但是優勢并不明顯。
為了避免帝國的分裂與內戰,迫于壓力,不得不為封地貴族派保留了大量的權益。
所以在薩維若拉大陸帝國的貴族制度中,雖然貴族的封地自治權已經被取消了,但是代替的是貴族封官制度。
原先封地是一個村的擔任村長,原先封地是一鎮的擔任鎮長,依此類推,世襲罔替,僅限曾經的封地貴族。
不過并非無法罷免,尤其是升遷或降職,都將打破世襲罔替,所以封地貴族的升遷需要獲得他們的同意,而降職必須有合適的原因。
同時貴族的地位和特權依然被保留下來,遠遠超出平民。
而貴族的升降大體上遵循以下的幾條規則:
其一,官員只能由貴族擔任,貴族能夠從擔任的職務給帝國帶來的收益中,拿取百分之二十作為自身的收益,帝國自有一套分配收益的標準。
其二,由于貴族爵位擁有大量特權,而且能夠世襲罔替,所以為了減少無能者貴族,貴族必須每年繳納對應級別的貴族年金,才能保持爵位。
如果累計十年未能繳納對應級別的貴族年金,將會受到降爵處理,一直未能繳納合格的年金,將一直降爵到踢出貴族隊伍,貴族年金可以補交。
其三,如果治下出現大問題的官員會被取消職務,依罪判刑,但是貴族身份按第二條規則進行變動。
其四,如果連續十年繳納比自身高一級別的貴族年金,則可獲得相應的貴族爵位,不可跨級繳納。
其五,如果你的能力被帝國看中,任命擔任某一職務,則在上任的同時,獲得與職務相適宜的最低級別的貴族爵位。
這些條款明顯有利于原先的封地貴族,畢竟他們有家族的積蓄和產業,還有世襲罔替的封地官位,能夠比一般人甚至不凡者更輕易的獲得財富。
更別提改革初期,帝國政府里充斥的大量封地貴族官員及效忠他們的官員,從而給那些封地貴族帶來了比財富更寶貴的人脈資源,使得他們一開始就處于優勢地位。
而這個鎮子的人渣鎮長巴爾克男爵無疑是其中的一員,托庇于保守黨的他,甚至在黃土鎮的范圍內達到了一手遮天的程度。
掌握大權的人不屑于對付他,想對付他的官員又被他在保守黨的靠山阻止,他還聰明的不招惹強大的職業者或貴族,避免了多次自身的傾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