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歷朝歷代實施花錢買和平的策略中,雖然許多人認為遼和本朝的澶淵之盟大約算是一個正面典型,通過固定的歲幣,雙方在訂約后的一百多年基本相安無事,且這點錢兒在宋的收入中占比很低,比之戰爭獲得和平所耗成本而言是極為合算的買賣。
但這種相安無事很大程度是因為本朝被迫忍氣吞聲,被迫放棄了燕云十六州。而遼也并沒有想象的那么安分,在與西夏爆發戰爭時,遼就趁火打劫、在邊境挑事,最終逼迫本朝增加了歲幣數量。
至于宋朝南渡后對金的歲幣,更多是戰場失利下的無奈之舉。自最初的“天眷和議”,金以歸還河南、陜西等諸多占領區換取宋朝稱臣納貢,對宋朝來說其實不算虧。但是不久金人毀約,經過紹興十年和十一年戰事,尤其是淮西之戰后重訂的紹興和議中,本朝是土地沒得到、歲幣還照交,吃了大虧。
到了后來的隆興北伐和開禧北伐,宋廷都以失敗告終,錢自然得繼續交,稱得上是賠了夫人又折兵。由此可見軍事上的軟弱,歲幣的效果越來越低了,花錢買和平雖然比戰爭成本低,效果卻取決于對方意圖。
從宏大的戰略敘事角度看,這是一種很憋屈的方案。但從財政上看,如果不能完全消滅對方,那么這種方案毫無疑問是成本較低的。當然,花錢能不能買來和平,要視具體情況而定。所以趙昺以為非到山窮水盡的地步,此策是不可取的。
不過當前的形勢是己方占據上風,要求和花錢的是蒙古人,但是趙昺覺得并不妥當。因為在成吉思汗真正意義統一蒙古高原之前,草原世界的許多行事邏輯并不能用中原大一統王朝的思路來推斷。
在匈奴、柔然、突厥、回紇等民族相繼統治蒙古高原的時代,草原世界遍布著各種部落。這些游牧國家內部,存在著王族旁支和諸多臣屬部落,雖然在外交和軍事方面通常聽命于單于或可汗,但在內部問題上更多是一種協商為主的聯盟性質,而統治草原世界的那個民族更多只是一個盟主。
對這些盟主來說,他們的權力合法性一方面來源于祖先戰勝了草原世界的其他競爭者,有權在草原部落之間擔任軍事領袖和內部仲裁者;另一方面也作為談判者和戰爭首領,代表整個草原世界同中原王朝打交道。這種國家結構與其說是自身進化的結果,不如說是草原世界為了解決其自身組織問題、有效團結起來同中原打交道而逐漸形成的。
正因為如此,能否有效和中原王朝打交道,也決定了當時草原世界統治者對其他部落統治的穩固程度。畢竟,壟斷了和中原王朝的貿易權,就意味著財政上對各部落的絕對優勢,也意味著他們對其他部落統治權的穩定性大大增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