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兩位先生所言極是,繼續吧”兩個老頭兒兩句話便將趙昺的話頭給打斷了,只能接著聽,可被懟了回來,不無郁悶。但他也知此理也對,儒法兩家在社會治理上各自的視角不同,服務的對象則是相同的,它們之間在觀念上有差異,各自的側重點不同,但殊途同歸。
“韓非子在外儲說右下說人主者,守法責成以立功者也。聞有吏雖亂而有獨善之民,不聞有亂民而有獨治之吏,故明主治吏不治民。說在搖木之本,與引綱之網。故失火之嗇夫,不可不論也。救火者,吏操壺走火,則一人之用也,操鞭使人,則役萬夫。此陛下想必也以知曉。”劉黻此時接著講道。
“朕知道”趙昺點點頭,有些心不在焉地道。早在瓊州,此節應節嚴和鄧光薦都給他講過,不過應節嚴側重的是圣王之道,鄧光薦則是君臣之道。
他知道這里人主便是指君王;嗇夫,在古代是鄉官的稱謂,管子君臣把嗇夫分為兩類,吏嗇夫和人嗇夫,其云“吏嗇夫任事,人嗇夫任教。”在漢代嗇夫也是鄉官的名稱,有的時候縣令也稱嗇夫,秦代有縣嗇夫,總之嗇夫是基層政權的官吏。
韓非子這里講的是在嗇夫管轄的區域內有失火的事件,嗇夫要追究他失責的行為。失火以后,官吏自己去救火,那只是你一個人的個人行為,說明你做官還沒有到位,為官的責任是組織民眾一起去救火,他應該“操鞭使人役萬夫”,調動所有的組織資源去撲滅火災,那才算盡職。
其觀點是君王的職責在于治吏,也就是治官,不是治民。而民是由官吏去管理的,百姓哪兒出了亂子,責任在官吏,官吏有貪瀆腐敗的行為,亦不能去責怪百姓。故明主的職責是治吏而不是治民,把官治好了,社會方方面面的秩序自然也就理順了。
“商鞅的商君書禁使云上與吏也,事合而利異者也。今夫騶虞以相監不可事。若使馬,馬能焉,則騶虞無所逃其惡矣,利異也。利合而惡同者,父不能以問子,君不能以問臣,吏之與吏,利合而惡同也。夫事合而利異者,先王所以為端也”劉黻見皇帝點頭,又接著講道,同時抬頭看向其。
“今恃多官眾吏,官立丞監,夫置丞立監者,且以禁人之為利也,而丞監亦欲為利,則何以相禁。故恃丞監而治者,僅存之治也”趙昺知道其意在相詢自己是否能聽得懂,點點頭道,又示意其可以繼續。
他知道這一段話講的道理,一是講在國家管理上,君臣二者誰也離不開誰,這是指“事合”,然而從利益關系上不是相合的,吏謀私利,勢必侵害國家公共利益。騶與虞是養馬與趕馬的馬夫,如果馬也能視、能言,那么騶虞的一切劣行惡跡便不能有任何隱瞞,故兩者之間的利害關系有相反的一面,這就是所謂“合而利異者”。
商鞅,他是以這個來比喻官民的關系。官員是統治和管理民眾的,官民這二者是國家行政機構必備的要素,這是講合。然而在利益關系上,如果官員謀取個人的私利,那必然與民眾的利益相對立,如果民眾能視能言那么官員的任何私惡皆會被揭發出來,官員便無所逃其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