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原主性格其實挺悶的,話很少說,也不太會罵人,天天被人這么刷,還是生她的父母跟她一母同胞的親妹妹,再加上爺爺死了,精神上難免出了點問題。
有天晚上回來不小心就被車撞了,還是個只能夜里上路的渣土車。
被這種噸位的車撞了,傷勢可想而知非常重,原主直接住到了icu里,每天將近兩萬塊錢花著。
這個時候,渣土車的老板找到了原主的父母。
這位老板是做房地產生意的,新港市的房價這么貴,這老板也是財大氣粗的。
他找人暗示了原主的父母,比方撞殘不如撞死這個潛規則,比方他可以花錢私了啊,還有什么他認識新港大學的副校長,可以幫顧自強運作升教授的事兒。
總之原主住了不到十天icu,剛剛花了十五萬,就被拔了氧氣管,宣布搶救無效死亡了。
她一個億的財產,就算一天兩萬,也能讓她住上十幾年icu的財產,就這么落到了她父母手里。
顧自強拿了一千萬去炒股,然后賠了。
伍麗芬拿了500萬打算開個現代化蔬菜種植基地,還在籌備階段就覺得太累,轉讓給別人了。
顧嵐嵐花了500萬出去旅游了半年,留下了一大堆景色優美的濃妝自拍照,得到了不少粉絲。
顧自強唏噓一聲,道“這就是花錢給自己的愛好買單,就是試錯嘛。以后知道了就行了。”
他說完又笑了幾聲,“好在咱們還有錢可以繼續試錯。人生嘛,就是要勇于嘗試。”
顧嵐嵐笑瞇瞇地道“我打算自己開個公司,試試做精品小團旅游,咱們家里那個小辦公樓可以給我用嗎”
伍麗芬笑著點了點頭,道“我年紀是大了,以后就在咱們陽臺上種種花就行了。”
都沒人去給原主掃墓,唯一值得慶幸的,就是原主的骨灰壇子跟她爺爺奶奶葬在了一起。
原主的要求也很簡單,“這一個億是爺爺留給我的,我誰都不給,我死之前一定要把這錢花完。”
其實從某個角度來說,真要花錢就還挺容易的。
比方港灣區新蓋的豪宅,頂樓那套有個無邊泳池的復式就要25個億。
或者去買高定的裙子,一條也得幾百萬。
還有什么每年冬捕的頭魚,也能賣出去兩三百萬。
但是這么花錢就是亂搞了。
她得花得貴,花得好,花得有價值,花得讓那三個人看見,還得花到他們心口上。
又有什么比完成別人的夢想,讓別人沒有夢想可以實現更好呢
不過頭一條,就是先去立個遺囑,大體內容就是無論她以什么原因死亡,名下所有財產都捐獻給國家性質的教育基金會。
第二條,就是周一去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