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感覺也沒有那么糟糕。
李煊拿出壓在枕頭下的相框。
相片保護在相框里,是他離開家時,和護照一起帶走的東西,和弟弟,和父親,和母親的全家福。
然而割裂的是,他是個多余的人。
李煊的手指瞧著木質的窗框,生銹的百葉,夜幕下的城市燈火通明,遠方的利古里亞海是黑色的。
弟弟在南加州,加州也有海,是差不多模樣嗎。
李煊總會想這個問題,想那個他沒有去過的城市是什么樣的。
夜幕透過天窗,倒映到他的眼眸中,黑漆漆的,靜默而無聲,從縫隙里吹來了海風。
菲恩的頭發被海風吹拂著,像金色的麥浪那樣。
"造贗品最大的悲哀,就是無法在自己完美的作品上署名。"菲恩握著方向盤,眼睛看向旁邊的東方人。
"等你以后想收手了,有錢了,你可以用這些錢將自己捧上神壇,你以為那些渾身銅臭味的鄉巴佬懂藝術嗎,他們不懂,只有我懂。"
這是菲恩最愛說的話。
"我說這幅畫價值五千萬,它就值五千萬。""
"你負責畫,我負責賣。''
"你看,你的畫價值這么多錢,除了沒有署名,可是你再看那些有署名的畫家,他們一幅畫多少你一幅畫幾千萬,他們只有幾十萬。。"
一箱鈔票丟在了他的面前。
紅色的跑車疾馳在環海公路上,李煊被他帶到了一間有花園和泳池的大房子里,很大的房子,但沒有霍敏在香港的宅子大。
"你喜歡看海不是這是給你的禮物,我在洛杉磯給你租了這間房子,讓你有充沛的靈感,肆意揮灑創作。等你畫完這兩幅,你就有錢買下這棟房子了。"
"介紹一下,這是老吳,這是休斯頓,警告你們,你們湊在一起喝酒千萬不要被我發現了。''
這兩個是他的短期室友。
李煊放下了行李,他沒有重要的東西,就這幾樣,相片,舊衣服還有幾幅未完工的畫。
然而卻沒有繼續畫它的想法或靈感了。他把畫燒了。
休斯頓帶回來了一只狗。
是一只比格犬,說是撿的,但他養了沒幾天,就被老吳暴躁地踢出去了。
李煊來洛杉磯半年了,不太出去,這天,他晚上出去找狗,跑了很遠,因為老吳說把狗丟到了富人區∶"讓那些資本家養吧,我才不養這種東西。"
遠遠地,他看見一個小男孩蹲下來,將那只狗抱在懷里,他頭發是很柔順的黑,眉眼也是,滿是心疼的語氣道∶"怎么了小狗,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家吧。"
小男孩抱著狗在路邊等了幾十分鐘,抱著小狗哄著乖,也沒有等來主人。
"算了,"小男孩嘆口氣,"我哥哥也像你一樣離家出走了,我帶你回家吧,小狗狗,你叫什么名字你如果還沒有名字的話,我給你取一個"
他很吃力地把狗抱起來,然而抱了兩步,就忍不住把它放下來,因為太重了,他力氣不夠大,抱不動∶"你要跟著我,跟緊了,不可以亂跑,走吧,我帶你回家去。"
李煊記得那天,是很平常很平常的一個星期五。他看見小男孩的脖子上,戴了一根黑色的許愿骨項鏈。
五月二十三日這天,小赫的生日,李煊想給他打電話,他猶豫了,他沒有打這通電話。第二年,他在法國戴高樂機場被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