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什么,是朝廷制定或認可,并由朝廷強制實施的,用于規范體系,保護弱者的工具。
曹昂很喜歡法律,他覺得法律是人類發明的最好的東西,它不管你能好到哪,就限制你不能惡到沒邊,它清楚每個人心里都有那么點臟事,想想可以,做出來不行。
但法律和其他政策一樣,制定的再完善,最后還是要由人去執行,一級傳一級,層層傳遞下去八成都會跑偏,變成為少數人服務的工具。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嘛
以曹昂后世的眼光來看,公檢法就應該分離開來,相互監督相互制衡,雖然不能完全杜絕濫用職權,顛倒黑白的事發生,但有個監督的,壞人做壞事的時候總能收斂一點。
可現在,曹操竟想將公檢法的權力與職責全部托付滿寵一人。
他相信滿寵能做到公平公正,可后來人呢heihei
有些規矩提前不定好,推行之后再想更改可就難了。
曹操說道dquo我知道你擔心什么,滿寵只是暫代警署令而已,等將來天下太平,廷尉府和警察署肯定是要單獨分列開來的。rdquo
這么一說曹昂放心了,夾了一筷頭黃瓜絲放到曹操碗里,殷勤的說道dquo爹,多吃點菜。rdquo
趁著吃飯的功夫,父子倆商量好今天的行動細節,吃早飯后離開相府,分道揚鑣。
曹昂坐著自己的專屬馬車趕到東門,毛八年,古蘭,孟陽,吳原等一眾鐵桿早已拖家帶口等候多時,見車架趕到,毛八年連忙迎上來說道dquo少主,您可算來了,咱們這是跑路啊,您就不能積極點嗎rdquo
曹昂訕笑道dquo別跑了,各回各家堅守崗位吧,今天有許多事要忙呢。rdquo
聽完曹昂的解釋,眾人面面相覷對視片刻,同時躬身一拜,轉身回城。
dquo古蘭上車,隨我去雜志社。rdquo曹昂喊住準備離去的古蘭,帶著他直奔雜志社總部。
雜志社還是去年曹昂跟陳紀打嘴炮時折騰出來的,陳紀死后直接去了遼東再沒管過。
至于陸欣,她每天那么多事要忙,哪顧得上這個
再加上大漢與后世的國情不同,朝廷和世家不可能容許媒體的力量肆無忌憚的瘋長,一些上不了臺面的事根本不敢報道。
沒有新聞哪來的業務,沒有業務哪來的錢,沒錢賺誰吃飽了撐的開雜志社
陸欣原本想將雜志社關掉的,奈何聚集在雜志社的數百書生實在無法安排,便退而求其次,讓他們編編戲曲,寫寫小說,多少開展點業務,定國集團再補貼一點,混一天算一天。
曹昂坐車趕到西城的一座四合院門前,下車抬頭一看,只見院門緊閉,門頭掛著一個寬大的牌匾,上面寫著dquo雜志社rdquo三個大字。
整的挺像那么回事。
dquo現在雜志社由誰主事rdquo
古蘭連忙答道dquo社長由圖書館館長李士兼任,同時還有三名副社愛上書屋期刊,一個負責戲曲排編,一個負責小說連載。rdquo
dquo雜志社目前的業務就這三個,醫學期刊比較嚴謹,寫好之后還需要華神醫審核,他老人家同意才能發布。rdquo
dquo戲曲和小說就比較隨性了,只要不罵天子,不罵丞相,不罵少主您,愛怎么寫怎么寫。rdquo
dquo對了,您寫的那本蠻荒搜神記斷更時間太長,讀者等不住,被一個筆名叫專殺狐貍的書生拿去續寫了,賣的挺火。rdq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