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這案子,就按照以權謀私,倒賣公物來定性了”符力在看過了黃同陽整理的報告之后,不忘征求一下張千智的意見。他知道安全部把張千智派過來的意思,除了協助辦案之外,也未嘗沒有監督的目的。而且嫌疑人是張千智帶隊去抓回來的,于情于理都需要問一下他的態度才是。
張千智斟酌說道“案情大致已經調查清楚了,目前看來也沒什么漏洞了,我們安全部只辦案,不判案,具體什么罪名合適,我看還是讓法院來判吧。”
安全部雖然是個特權部門,但張千智沒有憑借這種特權對警方指手劃腳,這種回應讓符力聽了之后心里也比較舒服。
不過姜翰等人的過錯顯然還沒有嚴重到需要坐大牢的程度,甚至連上法院審判都不是太有必要。按照海漢司法部制定的治安管理條例,從輕處理的話也就只是個酒后失智,協助銷贓,拘留幾日再罰點錢完事。就算是嚴苛一點,也還只是在拘留時限和罰錢多少上作些調整而已,并不會讓其傷筋動骨。
關于這些人的處置,就不需要安全部表態了,警方自行決定即可。不過為了慎重起見,符力還是準備稍后向任亮匯報案情時再作一下請示。但這種請示并非為了邀功,而是要確認上司對這起案子的態度。
符力其實比黃同陽更早意識到出現這個狀況所需承擔的責任,事后警方必然要為安保方案中出現的巨大漏洞背鍋,而他和黃同陽就是直接責任人。如果執委會或者司法部要就此事做出懲戒,那主要責任肯定就得算到他們二人頭上了。
符力倒是不怕承擔責任,不過他不希望因為這件事情而影響到自己在首長們心目中比較可靠的形象。所以在這起案子的調查告一段落之后,他想以主動的方式來承擔由此所引發的后果。
不過當符力一大早趕到勝利堡向任亮匯報工作的時候,任亮并沒有給他留下談話的時間,只是簡單問了兩句案子是否調查完畢,相關人等是否已經完成抓捕,便讓他先回去工作,看樣子暫時還不打算對這個案子深究。
“有什么事情,等國慶之后再說。你自己盯緊一點,總之后面不要再出紕漏就行。”任亮抬手看了一下手表上的時間道“上午的閱兵活動還有一個小時,我要去找國防部那邊談一下相關的安排問題。你也去忙你的事吧”
任亮沒有表現出追究責任的意圖,但符力也并沒有因此而踏實多少。按照他對任亮的了解,自己在工作中犯錯時肯定會被指出來,而不會一味的包庇縱容。他認為任亮在當下沒有表明態度,或許僅僅只是因為還沒有想好要如何處理此事的責任劃定這肯定比給那幾個涉事犯人定罪麻煩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