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等到爾朱榮進京勤王之時,竟打都沒打就潰了
再往下,便是前言所稱的操典。元淵還真沒有猜錯,李承志真準備將這五百余虎賁當新兵訓練。
騎、射、步、御、舟等普通的武技、駕馭操訓有之,行軍、扎營、接敵、強攻、固守、撤退等逐漸繁復的演戰亦有之。
除此外,還有探報、偵窺、行間、潛伏、隱藏、辯毒、暗刺等典目
后兩種元淵大致能想到用意,但前面那五種,卻讓他有些撓頭。
不出意外,這應是予高肇練兵所用但你練就練,為何寫于奏呈之中
不知這些時日皇帝正對高肇犯疑心病
暗忖間,聽到身側的李韶的嘆氣聲,等回頭時,李韶將一本冊子遞到了元淵眼前。
十八令
這應該就是李承奏呈中所言的那本軍法,應也如那操典一般,是李承志自行騙撰的。
有現成的為何不用
大魏立國已一百二十余年,且連年征戰,從無停歇,怎可能無成體系的軍紀法典
依李承志的秉性,不會是覺的原典過于寬松吧
暗中嘲諷著,接過了一瞅,元英眉頭一跳。
這何止是十八令,該稱之為七十二斬才對
一聞鼓不進,聞金不止,旗舉不起,旗按不伏,斬。
二呼名不應,點時不到,違期不至,不遵令律,斬。
三夜傳刁斗,怠而不報,更籌違慢,聲號不明,斬。
四多出怨言,暗誹主將,不聽約束,更教難制,斬。
五揚聲笑語,蔑視禁約,馳突軍門,無故驚營,斬。
六弓弩絕弦,箭無羽鏃,劍戟不利,旗幟凋弊,斬。
七謠言詭語,捏造鬼神,假托夢寐,蠱惑軍士,斬。
八好舌利齒,妄為是非,調撥軍士,離間上下,斬。
九以強凌弱,賭博忿爭,酗酒鬧事,漫罵無禮,斬。
十侵欺百姓、凌虐良民,逼女,奪財傷命,斬。
十一竊人財物,以為己利,奪人首級,以為己功,斬。
十二無令謀議,擅論將官,私進帳下,探聽軍機,斬。
十三或聞所謀,及聞號令,漏泄于外,與敵私通,斬。
十四回令之時,結舌不應,低眉俯首,面有難色,斬。
十五出越行伍,攙前越后,言語喧嘩,不遵禁訓,斬。
十六托傷作病,以避征伐,捏傷假死,臨戰畏戰,斬。
十七觀寇不細,探賊不詳,多則言少,少則言多,斬。
十八執法不公,守職不平、賞罰不明、詢私包庇,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