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沐道:“母親不必難過,從今以后,你與姐姐們一起好好活著,才是父王在天之靈所愿意看到的。”
鄭觀音道:“你是個好孩子。這么小便有了如此成就,為娘的很欣慰。為娘老了,我的生命,其實在二十八歲那年,就已經結束了。只是不忍心你這三個姐姐無父無母,才茍活至今。沐兒啊,今后你要好生看護你三個姐姐。”
“孩兒謹記,母親放心,孩兒絕不會讓姐姐們受人欺負,而且,父親與各位兄長的仇,孩兒也會記在心里。”
鄭觀音聞言,悚然而驚,她尖聲叫道道:“不可。家中十一年沒有男丁了,你可千萬不可莽撞,否則讓為娘如何去見先王啊。”
“母親放心,孩兒會小心從事。”
“不行。你什么也別做,就這么安穩過日子吧,等你長大成人,為先王留下子嗣,也不致使先王沒有了香火享用。”
鄭觀音是真怕了,十一年前的那一幕不斷地浮現在她眼前。
李沐為了不讓鄭觀音擔驚受怕,應道:“孩兒聽母親的。”
鄭觀音這才松了口氣道:“如今家里就你一個男丁,為娘的只盼你早些長大成人,為先王開枝散葉,承嗣香火,為娘的也能子孫繞膝,享天倫之樂。”
李沐低頭應道:“必能遂母親心愿。”
可心里,已經卻打定主意。
血債血償。
……。
次日一早。
李沐便去向鄭觀音請安。
為人子,自然得晨昏定省。
鄭觀音試探著向李沐提出,打算接管王府事務。
按律,王府是需要朝廷安排長史、司馬等職官的。
或許是沒有正式封號,也或許是李世民別有用意,嗣王府竟然沒有長史、司馬等職官。
李沐心道正好,王府中近二百號人,自己身邊還真沒有一個合適打理王府事務的人,既然鄭觀音有意,自然最合適不過了。
她是息王妃,管理王府名正言順,也駕輕就熟。
于是,在征詢了鄭觀音的意思之后,李沐決定,除了朝廷歲俸、祿米之外,每月從莊子里支付二千貫,做為王府日常開支,王府的事務便交與鄭觀音打理了。
按律,親王歲俸銀一萬兩,祿米一萬斛(hu,與石同),世子歲俸銀六千兩,祿米六千斛;郡王歲俸銀五千兩,祿米五千斛;長子歲俸三千兩,祿米三千斛。
而嗣王介于二者之間,歲俸銀六千兩,祿米六千斛。
維持王府的費用,最大部分不在王府中人的吃喝和月例,而是在于每天都會發生的人情往來。
長安城中,入列朝堂的官員沒有上千,也有八百。
迎來送往,必不可少。
自然這花費就上去了。
很快,朝廷的冊封旨意便到了。
鄭觀音被冊封為息王妃,是題中之意。
意外的是,李世民同時冊封了李婉順為聞喜縣主,李秀林為文安縣主,李云為歸德縣主。
另外還有專門一道旨意,追贈李英節為奉節縣開國子,冊封楊氏為奉節縣君。
這算是很給李沐面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