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穎沉默不語,張凱說“其實想當歌手,除了包裝和營銷手段,舞臺也很重要。吳總是我的老朋友了,他們公司的人脈比較廣。”
書穎抿嘴想了一會兒,像是被張凱這話說服了,才道“既然是張主任介紹的,還有我很喜歡的大文豪在場,我相信吳總是真的想簽我認真做音樂。我知道北京人豪爽,吳總請直說合作的具體條件”
于是吳文杰提出了目前業內最高的唱片分成10,業內普遍的經紀公司和明星的三七分成。
“我自己作曲、作詞、甚至編舞,也不需要給我請形體老師、語言老師,10并不算高。”
吳文杰考慮到這才是葉書穎除了她本人之外最重要的資源,才說“那么11。”
書穎想到過幾年,唱片市場都不會大興,才說“就10吧,但是經紀分成二八,我知道業內成名的藝人是二八和一九分的。我一個后輩要一九分成就吃相難看了,但是我按三七就是賤賣,我絕對值二八分賬。”
吳俊杰和張凱他們對看一眼,點頭“沒有問題”
然后書穎再和他們談未成年人的安全、各種分賬打款時間、專車接送等等問題。
此外如果公司的義務,如果公司強迫讓她陪酒、強迫她在念書關鍵時刻接商演、或者別的特殊情況雪藏她,她有權在合約到期前提出解約。但是如果公司作到了自己的義務,別的公司就算提出更優惠的分成,她也不能提前解約。
雙方答成口頭約定,過了一天,“嘉樂文化”趕著擬好合同細則,與書穎簽了約。因此書穎也打電話婉拒了廣州“新世紀唱片公司”的招攬。
簽約進了“嘉樂文化”后,在搬進她那個破四合院之前,公司負責了她和葉軍在京的食宿費,這倒讓他們能省下幾千塊錢。
三日后,書穎經紀公司就真的為書穎接到了商場啟動活動的剪彩商演。她花了一天時間準備,公司為她準備了服裝,那一天人山人海,主辦方還邀請了很多媒體記者。
她出場后演唱兩首成名曲,這是時隔半年,她再次登臺。她在為金主爸爸站臺宣傳的同時,也靠著這時媒體記者多,接受了一些簡短的采訪。
公眾才知她到北京發展了,并且打算在北京上學,已經簽約在“嘉樂文化”旗下,她在暑假里將會用大部分時間寫歌和制作專輯。
張凱夫人田麗和北京x中的宋老師是同學,田麗帶了書穎和宋老師一起吃飯,提出想入學北京x中。
宋老師本來就是書穎的歌迷,x中也有不少她的歌迷,看到她絕對是一個萬中無一的優生資源,就答應聯系校長。
原本全國各地的各大重點中學在招生上擁有很大的自主名額的,其實現在就有南昌的一些重點中學想要招她入學。
書穎的房產完成過戶,葉軍也去接了妻子和小女兒到京城玩,一家人就在那破四合院中住下,在京置辦了一些生活用品。
林月香看著破院子時居然有幾分嫌棄“這樣的破房子居然要兩百五十幾萬錢真燒得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