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就見呂振從袖子里取出一份書文,高舉過頂:“陛下,這便是確鑿無誤的物證,還請陛下過目。”
“不是說了嗎,天保堂的記錄是做不得準的,誰知道是不是后面被人私自改動添加出來的。”又有人出聲質疑。
不過韋棠還是走了下來,從呂振手中拿過那份書文,隨后聽他說道:“陛下,這并非天保堂中不怎么可信的相關記錄,而是縣衙內架閣庫中放了三十年的相關記錄,上頭不但有當地戶房的用印,甚至還有當時的縣令嚴思緒的親筆簽字,那是斷然錯不了的。”
“嗯?”這下所有人都愣在了當場,誰也沒想到呂振拿出來的證據居然是衙門里留存的文書,還是三十年前的東西。不過仔細去看那份書文,確實已有些年頭了,書卷發黃,還有些殘缺破損,好在總體還算保持得不錯。
皇帝也有些驚訝地拿過那份書卷,很快就翻到了被呂振做下記號的所在,目光一掃,便落到了其中一條上。上頭赫然寫得清楚,年月日,有本縣男子李桐,往天保堂收養-男嬰一人,保人陳淑珍,交縣衙為證……
呂振也在這時又作起解釋來:“陛下有所不知,這天保堂因為多有將收養之男女嬰孩交送城中人等撫養過繼之舉,所以為了確保不出差錯,便往往會留下相關字據,再交給縣衙為憑證。不光是縣衙戶房會記錄在冊,還有縣令有時也會關注,簽字,以為公正。
“而這一份李桐收養-男嬰的憑證,便恰好有了這兩方官府的印信,足以證實它絕不可能被人假造。若陛下還有懷疑,可以再派人去江城縣衙詢問,這份憑證是我皇城司下屬在縣衙架閣庫中仔細搜查了多日才找出來的,當時都有縣衙相關人等在場……”
這一下,就算再想挑錯,太子**人等也拿不出更有力的質疑理由來了,人證、物證、時間……什么都對上了,再質疑,那就是故意針對,那就是陷害了。
而李凌,這時也愣住了,這一事他還真不知道呢,居然縣衙架閣庫內還有這么一份關系著自己身世的文書?
而自己,當初可就在江城縣衙里當過一段日子的書吏啊,架閣庫也沒少去,居然都沒有發現。
不,更早時候……李凌又突然想起了一切的**,當時自己在架閣庫中,查到了莊家勾結某些人貪墨縣中財物,當時莊家就有人要縱火焚燒架閣庫,然后被自己給擋了下來……
要是當初自己沒有出手,任他們燒了架閣庫,今日恐怕便沒這份證據了!
原來因果在多年之前,就已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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