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那個殺了妓女的人可以證明,前提是他沒有發瘋。
弗洛伊德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前提起人類動機只包括“生的本能”,即求生欲,當殺手用槍對著那個小子的頭的時候,因為“生的本能”,他用怪異的皮具殺了那個妓女。
她是個妓女,而且還有病,殺了她自己就能活,于是他照著兇手說的做了。
地下夜店里震耳欲聾的音樂遮住了所有聲音,包括求救的,那個家伙被約翰·杜逼瘋了,也許會留下后遺癥。
‘別讓他贏了,大衛,振作起來。’
他聽到一個聲音說,然后,那個慍怒的警長消失了,他看到了審訊室的攝像頭,腦海里出現了電視的畫面,查理·曼恩和他的信徒在洛杉磯干了兩起滅門慘案,他們的審判過程被全美播報,每一次受審,那三個年輕美艷的女嫌犯都打扮得漂漂亮亮,唱著歌走向法庭,就像這個地方不是法庭,而是她們表演的舞臺。
而法庭外,每天都有一批“曼恩家族”的成員坐在門口,這個“邪教”的領袖查理·曼恩是個非常有魅力,擅長催眠洗腦的慣犯,他帶領他的徒眾,往往無日無夜的在一起圍聚,唱反戰的歌曲,像心靈導師一樣用愛、和平、自由、對未來的憧憬向一些中產階級的青少年洗腦。
犯下震驚整個洛杉磯兇殺案的四個年輕人三個是女孩,一個是男孩,而這個名叫查爾斯的男孩是所有老師、家長眼中的乖孩子、優等生,很難相信那個外表溫順的鄰家男孩能對一個素未謀面的人捅51刀,并且其中有個受害者還是孕婦。
還有一個女孩兒,她以前是亞拉巴馬州教堂合唱隊的成員,后來還考進了一個天主教大學,只是她后來和姐姐一起搬到了洛杉磯,然后她就以驚人的速度變壞了。
她居住的新社區對傳統的一切都持蔑視態度,這種“自由”正好是姐妹二人想要擺脫父母管教的原因。
就是這個曾經的好女孩,后來成了主謀,而負責動手的男孩則是主要執行殺戮的人,另外兩個中途輟學的女孩則負責“布置”現場。
當“心靈導師”曼恩出現審訊時,他的那些年輕的信徒們全部站了起來,好像在歡迎他。
‘你也想要那樣的審訊么?大衛?’
米爾斯聽到一個聲音說。
“不。”米爾斯說。
‘那你想要什么?’
本能是一種通往死亡和毀滅的驅力,“死的本能”是一種想要結束自己的生命的驅力。
生的本能是可以理解的,只要是任何一種沒有自毀傾向的動物都會比擁有自毀傾向的動物活得更成功。
然而進化論中,“攻擊本能”是自然選擇出來的,比起掉頭就跑到諸如羚羊之類的動物,那些懂得守護自己的領地、配偶、資源的動物,比如獅子、狼往往會活得更好。
在攻擊的過程中很容易受傷,受了傷就會死亡,這種內在的攻擊驅力和食欲、**一樣會隨著時間積累,最終到宣泄的那一刻為止。
“我想活著,活得比以前好。”米爾斯說“我不想去監獄。”
“那就照著我說得去做。”米爾斯聽到對面的人說,那是他的律師。
就連那個貪婪成性的律師也有愛他的人,比如他的妻子,還有他的“徒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