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世紀法國有一位詩人寫過這樣一首田園詩:
法耶爾姥爺在清晨看著自己的小麥及土地,凝視那幼苗嫩綠或麥穗的金色是那么令人舒適愉快,美麗的莊稼將會發出美麗的叮當作響的埃居。
收成之后,又到了一年一度收租稅的時候了。
拿破侖之所以那么被農民喜歡是因為他保證不恢復封建制度和十一稅,他當然不可能向農民收取實物租稅這種中世紀之前的稅收制度了。
農民在收獲后會將谷物推到市集上去賣,然后稅吏就在一旁虎視眈眈他們手里的硬幣。
加洛林時代的農民要向領主繳納大量的食物,不過并不是所有的食物都入庫,尤其是那些易腐的食物,中世紀結束前農民就不給實物了,轉而換成交錢,收稅的如果不解釋清楚以實物抵稅到底是怎么回事農民是不會交的。
如果改成“征收”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1801年之前的年景不錯,年年都豐收,這導致農民的倉庫里有不少存糧,但是糟糕的路況讓一些區域的糧食運不出去,久而久之就變成了陳麥,在市集上是賣不出高價的。
國內鬧饑饉照道理不該出口糧食,然而每個區域都有自己的特殊原因,出口糧食能換來金幣銀幣,人類總不能回到以物易物的時代。
但是這條現在禁止了,拿破侖沒讓立法院修改法律禁止,而是讓警察逮捕他們。
小威廉·皮特曾經提醒過喬治安娜“餐具”,英國的金銀幾乎很少用來制作器皿,尤其是餐具,都是用的瓷器,路易十四曾經熔解私人家庭和凡爾賽的吊燈來獲取金銀緩解發動戰爭造成的財政問題也一樣無濟于事。制造金銀器還要付人工費,融化之后獲得的錢比付出去的少很多,喬治安娜要是當時聽了這位首相的話照做了那就虧大了,除非逼不得已才那么做。
1703年的英葡通商條約中只有三條:
第一,葡萄牙國王陛下以及他的繼承人名義,約定在未受法律禁止以前,以后永遠準許英國呢絨及其他毛制品照常輸入葡萄牙,但以下條所述為條件。
第二,即英國國王陛下,以他自己及其繼承人名義,必須以后永遠準許葡萄牙產的葡萄酒輸入英國,無論何時,亦無論英法二國是和是戰,并無論輸入葡萄牙時所用的桶是一百零五加侖桶,五十二點五加侖桶或其他,都不得在關稅這名義下,亦不得在任何其他名義下,對于此種葡萄酒,直接或間接要求比同量法國葡萄酒所納更多的關稅,必須減除三分之一。如果將來任何時候,上述關稅的減除,竟在任何形式上被侵害,則葡萄牙國王陛下,再禁止英國呢絨及其他毛制品輸入,亦就是正當而合法的。
第三,兩國全權大使相約負責取得各自國王批準條約,并約定在兩個月內交換批準文件。
就這三條條約,準確得說是兩條決定了葡萄牙的命運,以及法國波爾多紅酒商的命運。1703年之前英法就在進行爭霸戰爭,葡萄牙本想通過這個條約給自己撿便宜,結果反而吃了大虧。按照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上的描述,這個條約是英國商業政策上的一個杰作,葡萄牙每年從巴西所得的黃金,比國內用來鑄幣和做器皿的數量還多,把剩余的黃金放在金柜里放著不用損失太大了,但在葡萄牙國內又沒有好的市場,所以即便黃金禁止輸出,還是有人將黃金偷運出去交換在國內更有利市場的貨物,或從英國交換其他歐洲各國的貨物。
亞當·斯密認為從葡萄牙運往英國的水果和葡萄酒的價值幾乎抵消了輸往葡萄牙的英國貨物的價值,他完全忘了通過郵政方式每周輸入英國的五萬磅黃金,也就是說這筆貿易的活動資金是葡萄牙自己出的。除此之外英國商人還通過非條約規定獲得了葡萄牙國王的特權,當葡萄牙國王意識到自己在這個條約中吃虧后對英國商人失去了好感,有些特權就被撤回了,但是這時已經稍顯太遲了,葡萄牙在20世紀被稱為“歐洲的菜園”,生活成本也比歐盟其他國家要便宜,100歐在那邊能當122歐用。
西班牙也是差不多,費農和佩妮曾經帶著哈利和達利跑到西班牙去度假,事實證明莉莉用在哈利身上的那個保護咒不一定需要必須要他呆在小金惠區的房子里,只要呆在佩妮的身邊就可以了,他躲在有大量隱藏咒的破釜酒吧也沒事。
西弗勒斯那個笨蛋,和貝拉特里克斯以及納西沙·馬爾福簽訂了牢不可破的誓言,里面的條款也有三條,其中他要永遠保護德拉科的誓言將他“終生”束縛住了,只要他還活著就必須履行誓言,要不然他們現在還在隱居。
她很想念他,有天早晨她醒過來,發現他正躺在她的身邊直勾勾得看著她,就像是害怕她不見了。
她莫名其妙得想起了葡萄牙長吻龍,它也有一雙黑色的眼睛,以及淡綠色的鱗片。
命運是不公平的,西弗勒斯早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