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說說1870年以前的巴黎是全體法國人的巴黎,那么1870年以后的巴黎就是外省人甚至外國人的巴黎了。
從1870年到1890年這二十年時間是經濟蕭條期,當時法國各地出現一種近乎停頓的狀態,再也不見帝國時代活躍的商業氛圍,人們不再提起興趣打通新的馬路,唯獨例外的是巴黎的地皮價格卻一路高歌猛進。
奧斯曼為了演奏自己心中的“城市交響樂”采用了這么一種政策,所有他“劃線”區域的老舊房屋全部都要拆除,直接勒令原本的住戶搬走是不可能的,必須要給他們賠償,于是奧斯曼就和銀行家們勾搭起來,銀行家出資給那些住戶賠償,政府出人將那些不論愿不愿意離開的住戶強制搬走,而原本屬于他們的地皮則被銀行買了下來,蓋成了新的、符合巴黎形象的高檔公寓。
這種事讓人想起來就覺得心酸,一個月收入1300法郎的工人和月收入1.4萬法郎同樣養5個孩子生活質量當然有區別,不過吃穿方面的區別還能忍受,最大的區別還是住房,不論是房價還是房租都隨著土地開發而陡然提升,銀行家賠償給原來房主的錢根本就不夠他們買回同一地段的房子,土生土長的巴黎人只好被擠到郊區。
龐大的市政工程需要大量的外來勞動者,但是住在高檔公寓里面的卻不是他們,而是社會地位較高的人,住在巴黎最美區域的三分之二都并非巴黎本地人。
那段時間涌現了很多建筑承包商,他們在獲得地皮后按照奧斯曼時期的建筑風格修建,奧斯曼式建筑對建筑元素、裝修風格、街區的整體性甚至是陽臺門窗的細節都有非常嚴格的規定,這使得奧斯曼時期的建筑大氣莊重頗為成功。不過在奧斯曼時期這種風格是被人詬病的,奧斯曼主意的黃金時代是1870年以后。當時市政規劃放寬,這種帝國時代統一的建筑風格進一步加強,主動權掌握在了少數投資客的手中。
這些人為了追求效益和利益,能省掉一筆設計費當然劃算。一般人看房子也不會看地基,為了證明自己修的房子堅固牢靠19世紀70年代的承包商往往把墻修得很厚,這樣的設計讓公寓建筑失去了輕盈,而且有些千篇一律,看起來厚實而笨拙,不過那時攜帶著家私進城居住的外省人覺得在巴黎買了房就可以了。
大樓越修越高,墻壁越來越厚,建筑業需要更重量級的投資,直到巴黎被挖空的地下脆弱的地基無法支撐上層建筑。這和馬克思說的上層建筑不一樣,是確切的“上層建筑”,厚實的墻壁帶來的安全感和歸屬感能讓人靜下心來經營一項事業——家庭,然而1890年的流感又一次暴露了這種大城市的衛生問題,大量居民因此喪生。
這次流行病老城區的打擊最為嚴重,而這些區域也是1830年霍亂大流行時死亡人數最高的區域。霍亂是因為水的問題造成的,這一直到1856年時才被世人接受,并不是之前人們普遍認為的瘴氣。
流感卻確實是通過空氣傳播的,過于密集的建筑會造成空氣不流通。那些在巴黎擁有地產的人只會在巴黎最美的季節住在這里,每到夏天就搬到別的城市或者是國外去,享受新鮮的空氣。
走不了的人他們要是生活在21世紀那就可以在市中心用臨時堆砌的沙灘上假裝自己在度假,19世紀的人們則只好去沙灘廣場去“度假”了。
現在的巴黎看不到19世紀時那么多的流浪漢在街頭出現并不是因為法國真的沒有低收入人群,連房屋都負擔不起,而是因為法國有一條法律。如果一間房子被非法占據,并且這間房子不是房主的主要住所,房屋擁有者必須在48小時內報警,如果超過這個時限,即使報警,警察也無權驅逐占房者,想要驅逐占房者必須走司法程序打官司,這個司法程序通常要耗時兩年,并且費用很高,所以房東們通常不會走這個費錢又費時的司法流程。
這條法律只適用于非主要住所,明白了這個法律漏洞后,巴黎的低收入人群結成了團伙,專門尋找那些空置很久的房子居住,因為空置很久的房子肯定不會是主要住所。形成團伙后這些人一來可以互相照應,二來可以共享情報,第一時間知道哪里有空房住,他們到處踩點,尋找符合條件的房子,然后在門上做標記,或者是把地鐵票插進門縫里,這樣一來他們就有住的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