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個幽靈其中一個是莎拉·克羅伊斯,也就是麗貝卡·納斯的妹妹。
她的生活過得比姐姐艱辛地多,早年她的第一任丈夫丹恩被印第安人襲擊了,她作為寡婦一個人撫養5個孩子,后來才嫁給了克羅伊斯。
莎拉當時不懂規矩,她居然和約翰·印第安爭辯“你為什么害我”這種問題,就連一條在禮拜堂桌子底下給主人暖腳的狗都知道這么做是危險的。
以前賈爾斯·科里和男老師打架的時候往對方身上潑了一盆臟水,這手段下三濫卻有效,原本該和科里一樣站在被告席的約翰·印第安不成了原告了?
這已經不是審判了,而是一場大型舞臺表演,什么樣的人都想上去演戲。
美好恬靜的田園時代已經成為過去,治安官會和那些鬧事的酒鬼一樣在酒館里喝酒,這是一種以逸待勞的管理方式。
開始女巫審判后這些治安官們有了新的工作,那就是抓捕女巫和巫師,因為指控不斷向小鎮邊緣蔓延,他們留在酒館里的時間就少了。
牧師的外甥女阿比蓋爾·威爾姆斯也經常在酒館門口出現,她和她的小姐們也把酒館當成了集合的地點。
法官哈桑從來沒有隔離這些女孩兒或者是單獨審訊她們,也沒有嘗試科學舉證,而是派出治安官抓捕、審訊、關押。如果當時塞勒姆有個理性精明的法官,不像哈桑這樣片面聽信“被害者”證詞,美化了青少年遭到的痛苦,或者牧師們說的“惡魔學”和辨別魔鬼的方式,就不會有那么多孩子失去父母了。
女孩們指控的女人幾乎都是孩子的媽媽,也不知道女孩們有沒有想過那些年齡比他們更小的小孩失去了母親將來該怎么生活。
小安·帕特南是長女,她有了弟弟妹妹后,媽媽就不再把注意力集中在她的身上了。
而且她還接連替夭折的弟妹守陵,體虛又再次懷孕的媽媽沒有精力去關注她的心情。
也許也許等到有天她們長大一點,自己也成為孩子的母親后會明白,會向被她指控的受害者道歉,但受害者們為什么要為了她的良心安寧而原諒她呢?
別把不可原諒的事當做一個兒戲,因為它是不可原諒的。
不過在此之前她們都是一群沒懂事的孩子,只是為受到關注而感到雀躍。
這是女巫們和魔鬼們的狂歡節,而這僅僅是開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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