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不存在代議制制度,共和國八年的制度人民雖然不行使任何公共職責,但能夠為所有人制定信任的人,它如同古代無政府民主制所做的,不制定法律、不從事管理、不進行判決,但立法者、統治者和法官門缺始終從它選定的人當中選擇。選舉人名單通過納稅多少入選,不是像搖滾明星一樣到各個地方去拉選票,臺上承諾得好聽,當選后能落實的少。參選經費也是靠游說或者政治獻金得來,比如小亨利·肖舉行的那場宴會,就是拉有錢人贊助的。有了這些錢后參選者才有機會包裝、宣傳自己,否則別人不認識你誰會給你投票呢?這種民主其實是有錢人的游戲,繳納的人少,避稅轉移資產更是常態。
法國的行政法類似于普通發的判例法,法國行政法官的判案是個人的作品,又不傾向普通法的私法,尤其是談起行政法獨立性時,其核心就在于法國的行政追求的目標是共同利益,與普通的私法相抵觸的。
當行政機關與個人的關系中,行政機關代表的共同利益與被統治者之間的私人利益難免會產生沖突,這時平等原則就不適用了,共同利益高于私人利益,后者一般也表示服從。
就比如行政機關要用一塊屬于私人的場地建造一個設施,供整個集體使用,而業主不肯出讓,那就賦予行政機關強制手段,在給業主各種擔保的條件下迫使其出讓。
拿破侖將私營煙草收為國有也是基于這一點,煙草稅是很重要的收入,又因為他稅率收得很高,走私的香煙就受歡迎了。
地方上的公共建設和慈善費用被收回中央了,地方不需要修路,由中央委派專業的施工隊修建道路、運河和橋梁。
中央集權可以決定行政預算、控制經費撥款,從而支配著行政活動,取消稅收特權也是大革命的碩果之一。將昔日的皇家園林維修好了不僅僅可以用來觀賞,還可以舉行一些典禮和商業活動,賺點小錢貼補一下,這樣以后就可以減少撥款維修的費用了。
美國有句諺語:如果沒有壞,那就不要修理它。
現在主要的軍用大道都是路易十四時期修的,幾十年都沒有變過。
在盧梭之前,孟德斯鳩與梭羅也曾經討論過公共意志,在他們眼里神恩寵說和利己主義是一切罪惡的根源,然而追求個人利益是正常的動機,無利可圖的事不會有人主動去承擔,也沒有動力去開發新技術或者是整合資源,市場競爭是優勝劣汰,花更多的錢買劣質的服務一樣不利于公共利益。
梭羅在《百科全書》上說:公共意志對于每個人而言乃純粹的理解力行為,這種理解力可能暗中令人以此要求與他同樣的人,且與他同樣的人亦據此有權力要求他的激情進行推理。在這種情況下共同意志不是人民的意志的同義詞,它更多使人想起“自明”的概念。
比如公園里的花不能摘,不能隨地大小便,因為這是在公共場合,共同利益高于個人利益,共同利益與生而自由是并列于人權宣言第一條里的,摘花肯定有人會阻止,阻止的人當時想的是什么?
在盧梭之前公共意志的觀念在法國的哲學文化中沒有訴諸政治合法化,我們平等得不摘花,大家都不享受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自由,又或者是說損公肥私的行為,革除腐敗、精簡組織也是大革命的碩果之一。
歷史上的拿破侖恢復煙草稅是1810年,奧斯特里茨打過了,特拉法爾加也打了,歐洲大陸具已臣服,再打就是俄國,要準備一支那樣的遠征軍可不是一兩個月就能集結的。
他那個時候就開始失控了。
海上他去不了,只有在陸上擴張,以當時歐洲大陸上的路況補給會跟不上的。
以戰養戰不僅對當地居民造成了災難,并且如果和俄國一樣搞焦土政策,那就根本沒有任何補給的機會,最終騎兵也只能殺馬充饑了。
若與盎格魯撒克遜制度相比較,英國的制度更奉行相反的邏輯,他們注重政府的權利與個人的權利協調一致,《谷物法》和愛爾蘭饑荒就是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