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狐奉沒有接見向逵,也沒有見張金父子,而是下令把此案發給有司審查。
兩天后,底下上報,“張金父子勾結盧水胡”事,人證、物證齊全,證據確鑿。
令狐奉即令內史宋閎,叫他擬個處置的辦法上來。
本朝與前代一樣,郡縣與分封并行,郡縣的長吏稱刺史、縣令長,王國的長吏稱內史。
此位宋閎,便是定西國朝廷名義上的行政長吏。
接到令狐奉的令旨,宋閎的屬吏中有不解其意的,私下說道:“張金父子陰結胡酋,其罪固重,可他父子二人并非朝廷要臣,一個白身,一個只是區區建康主簿,縱然看在張大農的份上,檄來王都處分,亦交有司處置便可;大王何須特令明公親判?”
言外之意,讓宋閎親擬處分,有點大材小用。
宋閎接令后的動作,讓這個屬吏愈是大惑不解。
宋閎傳書郎中令、中尉、大農,以及牧府、督府、太尉府,邀請各府遣人,同來會議。
郎中令等三官是王國上卿;牧府等三者,尤其牧府、督府,是國中的實權部門。
定西國的軍政諸事,悉由此六部辦理。這六府的高官大吏,隨便拿出一個,都是顯赫朝野。
由宋閎處理此案已不合常規,宋閎大張旗鼓,召集這些部門共議,更顯古怪。
那位屬吏百思不得其解。
這就是他只能做個屬吏,而宋閎卻能為內史的原因了。
自令狐奉下令,命莘邇把張金父子押送入都那一刻起,宋閎就大概猜出了令狐奉的心思。
令狐奉表面上說的是:“建康張氏,國中名門,大農張卿,孤之股肱,張金此案,朝野矚目,郡不宜審,著即檻送王都,付有司推覆”,而實際上,宋閎度料,這只是借口,令狐奉恐怕是別有所圖。
宋閎是隴州宋氏這一代的族長。
宋氏與張、陰、麴、氾四家,并為隴地的一流高門,其族中歷代二千石,對於政治和帝王權術這些東西,他耳聞目濡,從小就聽其祖、父的教導,浸染其間。
定鄉品時,既因其族望,也因其本人出眾,被郡中正評為隴州少見的二品,十七歲出仕,歷朝中、郡縣,再回朝中,而下他年近天命,三十多年的從政經歷,又使他獲得了豐富的親身實踐經驗。
可以說,宋閎的政治敏銳性是相當優秀的。
確如他的猜測,令狐奉的確是醉翁之意。
這一點,郎中令、中尉、大農及牧府、督府和太尉府的長吏也都看了出來。
宋閎的傳書到后,除大農張渾和太尉府長史各只派了個僚屬來,其余的全是長吏親至。
張渾和太尉長史不來,在宋閎的預料中。
張渾是為了避嫌。
太尉長史則是因為定西王自領的“太尉”一職不過是個抬高自家尊貴的榮銜,府中吏員并無什么具體的職事,因是沒有必要參與到此等事中。
等各府的諸人來齊,宋閎登堂,與他們見禮。
來的各府長吏共有四人。
分別是郎中令陳蓀、中尉麴爽、牧府治中從事氾寬、督府左長史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