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下蒲秦才得河北等地,孟朗正要借重崔、劉等北地唐人大姓的力量來幫助蒲秦穩定河北等地的局面,鞏固蒲秦在這些地方的統治,因是對此二人,他暫時一個都不想使其失望,略作忖思,笑著回答說道:“有情也好,無情也罷,吾等非是圣人,圣人之事,非吾等所能倉促定斷之!今值亂世,已近百年,以我愚見,吾輩目下宜以拯天下生民出水火為任,且收拾山河,重開太平,然后再論圣人不遲。”顧盼堂中諸士,麈尾前揮,慨然說道,“我所以請君等來鄴相會,一則,是因久慕君等高名,早渴思一見;二來,亦是欲與君等共佐大王,砥定海內!既撫百姓於王道之下,享榮貴於圣主之朝,復可留清名盛譽於千秋后代,豈不美哉?”
崔瀚離榻起身,昂立堂上,持麈尾於胸前,朗聲說道:“明公此志,壯哉!明公此愿,固然美哉!然以在下愚見,若想達成明公此志、此愿,當務之急,卻有一政非行不可!”
崔瀚的祖上數代出仕慕容魏國朝中,崔瀚本人亦嘗在魏國為官,其人素有高名,被北人譽為有宰相之才,對他的建議,孟朗非常重視,聞得此言,即傾身問道:“請教崔君,是何政也?”
“就是‘先復五等,分定族姓’!”
“先復五等,分定族姓”,這八個字入到孟朗耳中,孟朗頓時想道:“果然是此政!”
“先復五等,分定族姓”是崔瀚一貫來的政治主張,他先前在慕容魏國為臣時,就幾次上書,建議慕容氏行施此政,只是因為反對的阻力太大,故而他的此個建議一直未能被魏朝接受。
話只八個字,含了兩層意思。
第一層意思,“先復五等”。
“五等”也者,指的是五等爵位。五等之制,其來久遠,但崔瀚在這里講的“五等”,不是周制的“五等”,而是唐朝南遷江左前的“五等”。
唐朝的五等制有兩大特點,一個是獲爵者的封地都不大,獲爵者封地的屬官都是由朝廷任命,以及封地的賦稅大多上繳國庫,——這一點,實際上是與秦朝中后期的五等制一樣的;一個是唐朝重用宗室,宗室諸王在內則身居朝廷最高官職,在外則身任都督,擁有一方強兵。
第二層意思,“分定族姓”。
“分定族姓”也者,就是把北地的士人家族,分成高下不同的幾個等級,按照各自所處的等級,分別給以不同的授官、任用。單從這一點看,這個“分定族姓”,似是與江左的門閥政治相類,但實際上又有不同,因為江左的門閥政治、士人家族等級,只包括了唐人的士族,崔瀚的這個“分定族姓”,則是試圖把北地的諸胡貴姓,也都包括進去。
卻是說了,崔瀚“先復五等,分定族姓”的此議,看似合情合理,有規有矩,似乎應該是行之不難的,那卻為何在慕容魏國的時候,一直不能得到施行,一直都有強大的阻力呢?
說來也簡單。
這是因為:崔瀚此議的目的是為了提高北地唐人士族的政治地位,降低胡人貴族的政治地位。
慕容魏國建國以來,事實上,包括蒲秦也是這樣的,朝中的權貴大臣,幾乎都是他們的本族之人,地方上任官的重臣,也都基本是他們的本族之人,唐士的政治地位是很低的。
所以崔瀚乃才有此政議。
“先復五等”的重點,不在五等爵,而是在增強宗室的權力,也即為的是從而加強皇權,然后借皇權打壓胡人貴族的權勢,再“分定族姓”,拔高唐人士族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