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偃師想了想,知道黃明遠若是想要這個答案,就不會問自己了。
因此段偃師說道:說道:“將軍,以子復父仇,見諸子史,不可勝數,未有非而罪之者也。最宜詳于律,而律無其條,非闕文也。若不許復仇,則傷孝子之心,而乖先王之訓。許復仇,則人將倚法專殺,無以禁止其端矣。愚以為復仇之名雖同,而其事各異,殺之與赦,不可一例,酌其宜而處之。”
黃明遠點點頭,能說出“因事而異”已經很不錯了,不過有些想當然了,這也是大多數儒家人的通病。若是沒有一個標準,到最后肯定會產生自相矛盾的地方,因之而出的漏洞將會導致不公的出現。
“我還以為你會說依法論處呢。”
段偃師一愣,有些訝然地說道:“此事其情可憫,其事不可暢。雖不能直接反對,但如非必要,宜以命換命矣。若無心赴死,復仇不過一笑話耳。”
“哈······哈······哈······”
黃明遠忍不住大笑起來,雖然剛開始段偃師有所保留,但最后其法家思想還是暴露無遺。若是人人想報仇就報仇,那犯了罪,互相之間報仇就是了,干什么還要法律呢?很多人不過是仗著輿論,邀名而已。
或許有人可能是真心為父母報仇的,也并不在乎生死。但很多時候,模仿的人多了,此事反而成了終南捷徑,顯聞于鄉里的一種手段。
既然殺人,就要有被殺的覺悟。
段偃師還以為黃明遠會不喜他這番話,卻不知道黃明遠既然準備建設一個依法治人的世界,自然需要更多的法家士子相助。不是出于對儒家的意見,而是現在很多儒家經典的東西確實是和黃明遠的想法是相悖的,到時候還需要這些法家士子沖鋒陷陣。
“將軍說得正是偃師的看法。當初南齊武帝赦免了朱謙之,而被殺的朱幼方的兒子朱惲則殺朱謙之復仇,朱謙之的兄長又殺了朱惲復仇。一案之中,因相互復仇,竟然有三人殞命。雙重標準和法外施恩并沒有解決報復的惡性循環問題。在同案中,齊武帝擔心赦免朱謙之會開一條復仇殺人之路,特地讓其隨軍西征,但仍出現了互殺的局面。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法律穩定性和權威性在雙重標準和法外赦免中已經遭到損害,難以再用來規范人們的行為。”
聽到段偃師后面這一席話,黃明遠忍不住撫掌叫好,段偃師真是說得自己的心坎里,一大才也。
黃明遠拉著段偃師的說笑談道:“偃師大才,果非常人。若是偃師愿意,我正準備再軍中設立一個監察處,暫時由李司馬負責。你若是愿意就去監察處幫忙,掛法曹書佐的名頭,負責軍風整治工作,怎么樣?”
段偃師一喜,自己不過是一個縣書佐,卻是要在名震天下的大同軍中監察處擔任重要職務,果然將軍愛才之名,名不虛傳。
段偃師立刻跪下,拜謝黃明遠的恩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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