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歲的季買鄰一直沒有成婚,原因就是自己一直沒有混出個人樣來。
在順營時,季買鄰“官職”最高時是個小旗,相當于革命軍的班長。自從成為革命軍戰士后,季買鄰不過用了一年時間,就被提升為連長。
在季買鄰計劃中,等到自己成為營長后,一定托人尋一門好親事成親。
這次如果不能把一百一十九支燧發槍送回到師部,莫說是成親了,還能不能保住自己的連長職位就很難說了。
如果還在順營,面臨同樣的窘境,季買鄰很可能會選擇逃亡,把燧發槍不管帶到哪里,都能賣個大價錢。
來到革命區后,越來越覺得這個革命軍前程無比的廣大,就算是在革命區當普通百姓,那也是夢寐以求的。
這時候讓季買鄰帶著革命軍的寶貝逃走,他實在是有點舍不得。再說,自己的騎兵連中大約有一個排的戰士是本地人,他們中間有沒有調查員誰也不知道。
自己逃走了,而他們不逃,回去后捅到了師部去,自己從此就成為革命軍通緝的對象。
更何況,只有燧發槍而沒有子彈,那燧發槍就跟捅火棍差不多。
想來想去,季買鄰還是打定主意即便是面臨著撤職和處罰,也要護送著燧發槍回到師部。
讓季買鄰最終做出決定的是,這次戰斗,自己團殺死的敵人少說也有兩千,而且都是騎兵,單從戰爭角度考量,自己團可謂是取得了大勝。
如果說自己團犯了孤軍深入的錯誤,那也是團長李秦州的錯,頂多能將錯說到團參謀身上。
自己只不過是連長,與團長之間還隔著營長,哪里輪到自己發表什么言論?
——
蔡笙等人被“逮捕”,至于怎么定罪,遠輪不著眉山獨立旅來處置。
可以說,審判一個營級以上的軍官,連師部都沒有權力。
作為旅長的蔡笙,必須交給軍部去審判。
將蔡笙等十四人押送回軍部后,張山娃暫時代理眉山獨立旅。
有了最新配置的一個連的燧發槍和十倍于燧發槍的子彈、五倍于燧發槍的手榴彈,讓張山娃的膽氣大增。
來到眉山之前,張山娃到軍部去“述職”,軍長及軍部眾參謀叮囑張山娃,放開手腳大膽在眉山搞土地改革。以眉山縣城為核心基準點,九個環繞眉山縣城的革命軍山寨為圓弧,在眉山一帶開辟出一個面積等同于禮縣或者西和縣一樣的革命根據地出來。
同等的土地面積內,在眉山這里大約有八十到九十萬人口,而在禮縣或者西和縣才不過三萬人(最近統計人口,包括大量新出生的嬰兒),富饒的天府之國,人口密度是北方甘涼地區的二十倍,是陜西、河南、山東等地的約四十倍。
連年的戰亂和天災,是北方人口銳減,有能力的都跑到南方或四川躲避戰亂和天災,沒能力的死在北方或者躲避于大山之中,極少數的人跟隨了李自成等四處流浪混飯吃。
四川這么多的人口,滿清進入四川的十幾年間,四處屠戮,導致后來有了“湖廣填四川”,滿清前前后后在四川殺死的人幾乎達到三千萬。
沾滿了漢人鮮血的滿清,為了洗脫自己的罪名,將所有的罪名全部扣在張獻忠頭上,污蔑張獻忠是殺人魔王。
張獻忠死后,偽造碑文“天生萬物與人,人無一物與天,殺殺殺殺殺殺殺”的“七殺碑”污蔑這是張獻忠用來明志的,以此來證明張獻忠就是“殺人魔王”。
實際上,張獻忠死后,麾下孫可望、劉文秀、李定國、艾能奇等養子率領四川百姓和義軍跟滿清浴血奮戰了十幾年,讓滿清吃了不少苦頭。
張獻忠如果是殺人魔王,四川百姓會跟著他抗擊滿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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