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啟明把易經放入儲物空間,來到花苑小區,如往常一樣。
買花,寫字,放入格子柜。
看了看時間,還沒到下午。
他也不急著走,從身上拿出來兩根紅繩,索性在格子柜旁邊等待著。
這兩根紅繩,只有宋啟明能看到,其他人看不到。
只要那女子出來,他就得把紅繩系在女子身上。
下午一點鐘。
冬季的陽光溫暖而不炙熱,明媚而不刺眼。
宋啟明沒有等到紀秋雪,搖了搖頭,離開花苑小區,下午兩點鐘,是他跟陸明雪約定的時間,不能在繼續等下去。
而在宋啟明走后,紀秋雪從樓梯間安全通道里面走出來。
她本來如常來到這里,打算取出來鮮花,留下來紙條,誰知道沒有收到。
這讓她心里冷笑。
呵,男人!
果然,沒有恒心了。
實則,紀秋雪已經覺得,自己誤會了宋啟明,否則后者不會連續賠禮道歉。
既然對方停止了賠禮道歉,這樣也好。
正準備出離開時,卻發現宋啟明的身影。
紀秋雪討厭男人。
尤其是這個按住她胸口,撕爛她絲襪,脫下她高跟鞋的男人。
所以她隱藏了起來,親眼見到宋啟明把東西放入格子柜,又等待了片刻才走。
“我倒要看看你能堅持多久。”
把鮮花扔進垃圾桶,陸明雪帶著紙條,離開這里,去做家教。
不堅持說人沒恒心。
堅持了說要看看人家極限。
呵,女人!
就在陸明雪走后。
一個穿著破爛大衣的邋遢男人走過來。
從垃圾桶里撿起來鮮花,咧嘴一笑,沖陸明雪鞠了一躬。
男人腿腳有些不方便,走路一瘸一拐,在海州市被騙,找工作極難,沒有任何企業、公司甚至是工地要他,只得流落街頭。
而這些天,他從垃圾桶里,每天都撿到一束鮮花,且在花店里面,這樣的手捧鮮花,至少要一百六十六元,他以三十六的低價賣給追女生的男同學,學生本就沒錢,也不在乎男人邋遢,便會以底價買下,哄女同學開心。
男人琢磨著,自己這一身行頭,差不多要換一下,這樣才能繼續找工作,否則沒法去任何地方應聘。
他嘆息一聲。
前兩天,他見到有人貼小廣告,說要找腳上有印記的人,如果人對了,就能得到五十萬,這可是一筆大數目,就算不是那人要找的人,但凡過去,也有一百塊錢拿。
一百塊錢吶。
男人每天撿一束鮮花,也得撿三天,而只要去那里讓看一下,就能得到一百,甚至運氣爆棚,得到五十萬,還不耽誤自己撿東西。
呸,有五十萬還撿什么東西,繼續創業去!
可惜。
男人嘆息,扒開自己衣服,往胸口看去。
一個精致小巧的葫蘆模樣的印記,栩栩如生,就仿佛紋身一樣。他父母曾對他說過,這是他的胎記,與生俱來。
“連胎記都不爭氣,長得不是地方。”
搖了搖頭,邋遢男人悵然一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