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開學,同學之間還不太熟悉,要留校住宿的,至少是一個寢室的都能叫得出彼此的名字了。
天歌是住校生,男班長大概和他是一個宿舍,當著大家的面吐槽過天歌,說他每次用廁所都要十幾分鐘,比女孩子還愛干凈,但他的臭襪子卻隨手丟在床上。
真是虛偽。
這是最后的結論。
女生們聽了很感興趣,當即去向天歌求證。
這個女生正是日后班長的女朋友,用后來的話說,就是患有社交牛逼癥,不管見了誰都能很自然地聊上兩句。
按他們兩個慶祝在一起一百日的那個日期來算,開學沒多久,他們就已經悶聲不響在一起了,至于是如何開始的,班長說,是她追的他。
她的回應是兩個字,放屁。
真相如何,不得而知。
畢竟少了一個禍害。
當然,這么說也是開玩笑,還是要祝他們兩個百年好合,早生貴子的。
天歌的話一經傳出就震驚四座。
沒有人會想到他這樣的好學生也能和大家混在一起。
至于禍害是誰。
男班長極力否認是他。
“那是我啊。”男班長的女朋友抬著頭質問他。
為了留住女朋友,男班長違心道“怎么會是你呢。”
他的女朋友不是沒有眼里見的,馬上逼問“說清楚,誰是禍害。”
“我是,我是癩蛤蟆行了吧。”
癩蛤蟆想吃天鵝肉,可他的女朋友在班上所有女生中可以說是最黑的一個了,這么一說,自然少不了一頓毒打。
大家都在看戲。
上了高中,我們已經長大了,不會再去勸這種架。
開學后,天歌穿回了他自己的衣服,包得嚴嚴實實的,從來不穿短袖,面對男班長玩笑似的詆毀,他沒有生氣,只是無奈地搖頭解釋“襪子每天都洗的。”
女生問班長幾天一洗。
班長心虛,還是要裝得很有男子氣概地回道“兩三天洗一次就行了,天天洗多浪費水。”
女生們心知肚明,知道該站在哪邊。
我好佩服天歌的毅力,也覺得班長的后半句話確實有一定道理,身為女生的我,也不會天天洗襪子,他一個男生卻能做到,看來是真的很自律。
在班長口中,卻成了自戀。
天歌每次出門,回來,都要照鏡子,寢室里自帶的試衣鏡,不是女生隨身攜帶的那種小鏡子,這有什么好吐槽的
因為有班長在,也是因為天歌自身的魅力,不爭不搶,淡然處事的態度,喜歡天歌的人越來越多了,甚至在別班也出現了愛慕者,偷偷來我們班看,被老師抓住,逼問看的是誰,她不好意思直接說出來,就說是我們班上最溫文爾雅的男生。
溫文爾雅,這個詞用得好。
天歌原來是會笑的,開學后遇見人就會笑,遇到不想回答的問題也會笑,他不再遮擋他的笑意,變得越來越陽光,他的光,是溫煦的光,不會有一點刺眼。
他的性格像古人,特別有禮貌,見人就打招呼。
動不動就說對不起。
哪怕不是他的錯,他也會在第一時間說出口。
他,溫柔得過分。
但又一點也不柔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