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李瑤林發現保護區的運營成本降低了
海洋生態特別保護區市級
親和系數17
污染指數303級污染
運營成本500元天
李瑤林合理懷疑這部分成本被轉移到保護區的支出里面去了。
后來她看到了保護區管理站的年度決算報告時,發現里面有一項是“環保支出”,數額剛好與保護區所收的行舟島門票總收入的百分之五一致。
當然,這都是后話了,此時的她暫時沒有去關注這方面的事。
等管理站的班組成員出來時,李瑤林才發現幾乎都是她的老熟人。
站長是油市這邊安排的自然資源部門的一位科員,李瑤林去市里開會時與他見過面,后來官方要開展“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工作時,他們之間也有過交流。
他負責統籌保護區的工作,也負責跟行舟島方面交流合作,共同商討保護、開發的計劃。
在他之下是三個副站長,其中一個副站長是之前來協助李瑤林成立保護區的岑穎達,負責保護區的保護管理、調查監測工作。
第一位副站長漁業部門碧灣新區執法支隊的潘隊長,他身兼數職,負責維護保護區治安、監督漁民不會在保護區進行違法活動的工作。
最后一位副站長則是已經在這兒開展工作許久的龍峰。據悉他是自己申請調過來的,因為資歷合適,又有職稱,所以被正式調任保護區的副站長,負責科學研究、宣傳教育工作。
萬敏在這兒掛了個虛職,只負責科學研究工作,而不負責具體事務,畢竟她在惠市的保護區是有本職工作的,又是海洋大學的教授,平日忙得很,這邊的小保護區還暫時供不起她這尊佛。
岑穎達來保護區上班時,遇到李瑤林,說“還好是特別保護區,不是自然保護區,不然李總就得放棄這里了。”
“特別保護區”和“自然保護區”是有區別的,最直觀的區別,前者的原則是“保護優先,適度開發”,而后者會受到更加嚴格的管理,幾乎不允許開發,別說被李瑤林劃出來的區域了,只怕是連整座行舟島都被禁止開發。
李瑤林說“就是想設自然保護區也不符合條件呀”
自然保護區的重點在“自然”,也就是它的原始性,就好比以原始森林為主的自然保護區。而特別保護區比起保護其原始性,倒不如說側重于恢復它的生態、環境。
眾所周知,行舟島與惠市的海龜灣不一樣,它本就不是海龜的產卵地。開發前的生態環境也不怎么樣,直到李瑤林開發治污,改善、恢復了海洋環境,才吸引了海龜、海鳥等前來產卵棲息。
因而比起“自然保護區”,這里更合適成為“特別保護區”。
李瑤林沒說出口的是,如果這里真的要被劃為“自然保護區”,那就跟拆遷一樣,官方總得給她補償吧這座島的價值能讓她成億萬富婆了。而且她還可以跟系統說,她是被迫賣島的,不是她主動賣島的,怪不到她的頭上去
小人魚“”
島主你還沒打消賣島的念頭呢
這是好了傷疤忘了疼,又忘了“海神滿意度”在100的邊緣反復橫跳的驚魂一幕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