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也正如喬琰所說,要想除賊,前期的先頭準備實在必不可少。
樂平的萬戶并不是她在那個立體地圖上看到的山中盆地里撒一把米這么簡單,聚居在縣城之中的,以村落的方式分布于山間的,在人口上幾乎都是對半開的。
或許對她來說唯一的好消息也不過是,這樂平因是個小縣,并無什么豪強勢力,也就沒什么藏匿人口。
倘若非要說有的話,也不過是在縣城之中有一大戶,乃是并州太原王氏的旁支,卻也并不像是兗州地界的豪強一般,還會以修建塢堡的方式獨立居住。
樂平地界上的這一位更像是個富戶,加之他到底年事已高,只有守成之心而無進取之意,故而在喬琰看來,他更像是這樂平縣中的一位鄉賢,也得了周遭對他一個王公的稱呼。
正因少有豪強阻力,喬琰的核驗人口之事進行得便格外順利。
此前有劉宏親口準允,樂平在五年之內并不需要向著洛陽送上獻費,這極大程度地緩解了樂平的財政支出。
喬琰也在和程立商量后決定,對樂平縣國范圍內的黔首知會,這以縣立國的第一年免除畝稅和口稅,而后以三十稅一的方式上繳農業稅。
在兩漢時期,絕大多數時期的農業稅始終保持在十五稅一或者是三十稅一這兩種,很難不說是否是西漢前期形成的優良傳統,即便是在漢桓帝漢靈帝執政時期也并沒改變這祖宗舊法。
但想要從民間盤剝更多的財富,只要敢想,總歸是有別的辦法的。
于是孝桓皇帝在位期間開始,在“芻稿稅”的基礎上又新增了個畝稅,以每畝地多征收10錢的名目,更多從民間收錢。
也就是說,原本的樂平縣民眾需要繳納的稅賦包括十五稅一的基礎農業稅,也就是每畝地上繳六升這個定額產值,而后還有田畝稅、口稅以及芻稿稅等各種名目的稅賦。
這些稅賦累積到后來,原本可稱養民的十五稅一,竟只能算是稅賦之中的小頭了。
在未來的曹操治下,他對東漢的種種苛捐雜稅進行了整合歸并,改田畝繁雜稅賦為一項定值,也即一畝地征收四升的糧食,而后以戶來論口稅,作為鼓勵生育的政策,但喬琰現在的情況和彼時曹操的情況大不相同。
以縣治國固然是給了她不少決策的自主權,也因為劉宏對她的欣賞,免于這五年之內的獻費,但這并不代表喬琰就可以在自己的治下上來就弄出什么大刀闊斧的改革。
尤其是當周邊征收的賦稅還是原本狀態的情況下,她直接拿出近乎變革性質的舉動,等同于是在跟劉宏叫板,也無疑會引起周遭的民變。
統治者是絕不能看到這等情況發生的。
但是作為一個剛到地方的縣侯,因看到去歲天災后造成的景象,在限定為一年到兩年的時間內,對統轄的地方做出減免某些稅賦的舉動,卻是完全可行的。
畢竟在原本的歷史上,皇甫嵩就做過這樣的事情。
這也是得到過劉宏承認的舉措。
“免除口稅和畝稅二項,保留其他名目,在三十稅一的基礎上,以樂平每戶人口和耕地數目,大約每戶上繳的稅賦為二三百升。”
喬琰一邊計算一邊跟程立交流,見對方頷首點頭,她繼續說了下去,“雖樂平是山地多于田地的情況,這個收稅方式也可以過好一年了。”
程立在東阿的時候雖然沒有擔任縣中官職,但這種稅賦對民間造成的壓力為幾何,程立心中有數。
喬琰既然接手了樂平,自然要對其進行削減,否則在外有黑山賊寇襲擾的情況下,百姓舉家搬遷并非是一件不可能發生的事情。
他只是問道“為何只是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