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樂年間的大明百姓,跟螨清治下的那些忙著種煙的奴隸很不一樣——他們對于占官府和皇家的便宜,沒有一丁點兒的心理負擔,而且不擔心會被秋后算賬,這是從朱重八時期就被慣下來的毛病。
就像這次拆遷舊城一樣,楊少峰定下的規矩是每戶補償拆遷款一百五十貫,所以百姓就把主意打到了這個每戶上面。
順天府的百姓和其他地方的百姓往往都是一大家子在一個戶籍冊子上,算做一戶人家,簡單點兒說就是不分家。
不分家,在征發徭役和繳納賦稅這些事情上面是占便宜的,比如有六七個兒子的人家,往往只有老大有個正式的名字,剩下的都叫小二,這樣兒就不用交多出來的人頭稅了,徭役也只需要承擔一戶的。
現在楊少峰規定的補償款是按照戶籍冊子來發放,這就讓順天府的百姓找到了一個發財的路子。
分家,一家二三十口的大家分成三五口的小家,能領到的補償款不就多了好幾倍?等到新城建完了再用補償款買下一座小院子,自己家不就多了好幾套院子?里外里不就是自己家占了大便宜?
這種歪門主意是誰想到的,楊少峰不知道,也懶得去知道。
因為從某些方面來講,這個歪主意是給楊少峰幫了大忙的。
最簡單的一個問題,古代皇權為什么下不了鄉?為什么有幾朝勉強下鄉了,皇權王法卻很難斗得過宗法?
因為古代的宗法是以一家一姓為主體,族里面出一個讀書人或者出一個官員,往往是整個大家族都跟著受益。
這也是為什么會有株連之制的存在。
可是現在呢,百姓卻為了能讓自己家多得到一些補償款,主動把以前官府不敢下手的家族給拆分成了無數個小家庭——宗法?等那些小家庭享受到了單門獨戶的好處之后,誰還愿意去管什么宗法不宗法?
所以楊少峰才任憑這些百姓們分家之后來占便宜。
……
陳二,一個普普通通的順天府百姓,因為自己在族里這一輩人之中行二,所以起名叫做陳二,實際上卻是自己家的長子。
最近這幾天,陳二已經眼看著宗長發了好幾次的火。
因為官府已經明令規定,所有的拆遷補償款,只能由戶籍冊子上的戶主去領取,宗長去了衙門,人家根本就不理會。
那可是足足一百五十貫,如果讓宗長過一遍手,最后能不能剩下一百貫都不好說,如今卻就這么到了自己的手里?
直到從順天府出來,陳二依舊有些難以相信,足足一百五十貫的寶鈔,就這么到了自己的手里?
陳二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家的——但是手里面的肉和肥雞可以證明,自己確實拿到了一百五十貫的補償款,也確實用這些錢買了東西,如今已經快要走到安置點的家門口了。
直到看見坐在安置點門前的五叔公那張陰沉的臉,陳二才一下子回過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