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隔壁不是每一戶都有產權的。
有一些人當年占了屋子,但始終沒有得到產權。
但原房主可能就是那十年挨整,人不在了。沒人回來收回房產。
程瀾也是這會兒才知道,原來占人房子的人只有居住權。甚至有人只占了10平方的。
但這種,政府也不能把他直接攆出去讓他無家可歸。
現行政策就是許他本人住到死為止,后代不能再繼續住的。
這種應該算是城市貧民了。
現在還有很多比這更緊急的事,清理產權這樣的事就暫時擱置了。
昨晚街道辦的人那邊倒是對程瀾說,她要是能把人挪出去,他們很樂見的。
廢話,這是替他們解決難題了。
程瀾順勢就問了產權的事。她要的話肯定是要有產權的。
不然回頭她都弄好了,這一塊10平方沒產權,那一塊18平方又沒產權怎么搞
街道辦的人說這一片并沒有名人故居,不需要復原供人參觀。
產權有主的就在房主手里,無主的在政府手里。
那些只占了一間、兩間住著的人,他們買不起。
如果他們買得起,政府早就轉賣給他們了。
所以如果程瀾要買,也是沒有問題的。
程瀾那天辦過戶時候又問了問韓江波。
韓江波去翻查了相關資料,告訴程瀾確實是這個情況。
他道“你安心買下來好把人挪出去好了。就算真有名人故居又怎樣雍正年間的怡親王那不是名人啊現在怡親王府也讓住成了大雜院了。還有左宗棠故居,那也是你占一點、我占一點,挪都挪不出去。”
程瀾買小房子挪出去的人,當然也是得不到小房子的產權的。
她還得是在同樣的好地段買,人家才肯搬的。
10平方的這種,確實是有些麻煩。要買這么小的房子安頓人還不容易呢。
不過她可以買大一點,多安置幾戶這樣的人。
同樣是按照政策讓他們住到歸天為止,子孫后代不能繼續住。
到時候法律條文怎么簽署,她得找京律系的教授有償咨詢一下。
不像昨晚的免責聲明,在京大找個法律專業的學生就搞定了。
就當她買了房子無償租給那些人住吧。到時候都要在她的房子里終老呢
走一位,她就收回相應的房間。
這一批人都走完了,她就把房子賣掉。
弱勢群體,街道辦都拿他們沒辦法。她也只能依葫蘆畫瓢。
反正不是兇宅,老人正常離世應該不會太影響價格的。
華國除了近一十年修的新房子,哪座房子里沒有老人過世的
程瀾去給村里打了個電話。
她在村里的小賣部不是還有一萬四的股本沒領完么。
當時沒想到這么快就買到了第三進的院子。這就要開始做開業的準備了。
然后她還野心勃勃要搞個大觀園,從高煜那里拿的一萬六也都花出去了。
現在她手頭就只有九月份的五千塊了。
這要做整體的裝潢怕是不夠。
就算她只是做仿古的桌椅、宮燈那些,買近現代的字畫、花瓶、擺件,感覺要布置夠十多個房間也不夠啊。
那桌椅她肯定得買好木料的,得買紅木的啊。
大的套間,再置辦一張紅木的床榻。
而且還要進行第三進院的古宅修復。
五千塊真的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