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顯第二天一早就派出俞進、梁四、梁五三人護送梁濟前往廮陶縣察看情況。
這主要是交待梁濟去辦三件事。
在廮陶縣已經重新恢復了官府機構的情況之下。
第一件事,自然是先向廮陶縣官府說明柳林村的情況,這個包括了原柳林村的人口狀況,以及目前柳林村的幸存人口狀況。把現在柳林村的人口都進行一個官府報備備案。有了這個之后,那么現在的柳林村的這些幸存村民,就等于是重新擁有了一個合法的大漢百姓身份,不用再擔心會被官府方面當作是黃巾賊或是黃巾賊的親屬來看待對待了。
這些,原本也就是梁濟這個村長里正的責職所在。
第二件事,是向官府請求救濟。對于這個,劉顯并不報太大的希望,但是會哭的孩子才會有奶吃,不管如何,先向官府哭訴現人柳林村的困難再說。其實,只是官府官員還有一點點良心,那么就會有所感觸,上千人口的村子,只剩下兩三百口人,并且絕大部份人都是老弱婦孺。說不定,心頭一軟,調撥一些糧食救濟柳林村也說不定。
不管如何,能夠從官府弄得多少糧食就算多少,總比沒有好。
第三件事,就是向官府報備柳林村自衛隊的事。
這個,正常的情況之下,作為柳林村村長里正梁濟,他是有權力有責任組織鄉勇守衛保護柳林村的。但是必須要層層報備,特別是黃巾起義暴發之前,朝廷對于地方武裝、私人武裝這些管制比較嚴格。要先到當地廮陶縣方面去報備,準許,再上報到冀州刺史部,或準,才可以正式的成立柳林村自衛隊。
事實上,如果是黃巾起義暴發之前,想要打出名號來組建鄉勇自衛隊什么的,那也是不可能的。如果在當地出現了土匪強盜,須第一時間上報上去,然后上面會派來官兵剿匪,其間村民可以臨時組織起來進行自衛自保,但絕對不允許以自衛隊的形式一直存在。
這些,也是梁濟當時不太支持劉顯組建義軍、組建村民自衛隊的一個主要原因。
哪怕是現在,整個巨鹿郡都處于一種無官府的狀態,朝廷已經解除黨禁,允許各地義士組建義軍,但這肯定不包括巨鹿之地的“義士”。
所以,劉顯所組建的這柳林村自衛隊,還真的很難獲得官府方面的承認。
但不管如何,劉顯都想要嘗試一下,派梁濟前往廮陶縣察看情況,如果官府重建了,恢復了職能,就讓梁濟以柳林村村長的名義,向官府報告說明柳林村的情況,試探一下官府方面,看看是否能夠允許柳林村村民自衛隊的存在。如果官府方面能夠允許,那么柳林村村民自衛隊就等于有了一個官方認可的身份,如此,派柳林村村民自衛隊外出做點什么,就方便許多了。
起碼,柳林村以村民自衛隊的名義,向官府求得路引,那么就可以自由出入更近的鄰縣楊氏縣進行一些商業上的活動,甚至可以到別的更遠的城鎮去進行商業活動。
在大漢,這個路引還是挺講究的。
個人路引,可以由村長里正開具。但是,如果是一些較為大型的商隊隊伍什么的,就必須要有縣級以上的官府開具的路引方可以在大漢各地去行商去活動。
不然,一些路卡過不了,城鎮也進不了。
派梁濟前往廮陶縣,就是為了解決這幾個問題。